公姓于氏,朋举其讳,襄子其字,而念劬其自号也。
于之族称金坛巨室也,先世有累官都御史讳湛者,公之七世祖也;恩贡生讳玉鸣者,大王父也;费县教谕、赠布政使讳之镛者,王父也;累赠至布政使讳㫤者,父也。
荆夫人,其元配也,子五女六。
星焕、星灿、星炳皆太学生,与星耀、星炯则公之子也。
候选州同姜伊、乡进士张恕可、太学生徐时成、李肇轸、吾远立与王辑馨,则公之女夫也。
公举顺治六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检讨。
越五年,奉旨外升,遂除分巡睢陈道按察司副使,迁福宁道布政使司参政、四川按察使、山东右布政使,外艰服阙,补湖广湖南布政使,此公所历之官。
也自文林郎至通政大夫,此公所积之阶也。
其在睢陈道尝自署其厅事,曰:“无求于吏吏自察,不扰于民民自安。
”,其为政大指如此。
会公妇翁荆公其惇知郾城县,县故公之属也。
一昔,盗踰城劫库帑杀县官去,阖城士民洶洶谓城将受屠。
公闻变即间道驰至,谕以无恐,且饬县吏闭城门。
己面营将,果统兵抵城下,公拒不听入。
营将怒诉诸总督,总督召公诘责。
公曰:“县官于某为舅甥,某顾不欲甘心是盗乎?然奈何株牵平民,俾以非辜被祸。
”总督大悟,未几而获盗。
他所最后补缺湖南,由京师取道郾城,郾人喜相告曰:是前活我于使君耶。
空一县遮道迎送,几数十里不绝。
其在福宁,甫抵任而兴化兵哗事起,兴化濒海,协镇官部卒皆群盗受抚者也,适有材官辱张给事仆,为给事所讼镇将挞材官,数十众卒大愤,率入给事家,毁其门户什器,杀给事急走窜以免众,遂欲胁镇将为乱,会其将已潜行入会城,既不得逞,乃缢死被挞者,复噪入给事家,诬其仆杀人。
公先廉得首恶数辈,因集文武诸官会鞫,即擒首恶者缚阶下,于是健儿带剑方林立,咸嗔目悻悻有不平意,公从容呼首恶,语之曰:“军法士在伍惟将之听,今若曹乃敢挺而哗,以至杀人,罪不赦。
吾新下车,奉上官指,念若曹约束无素,止用杀人律从事,则罪有专坐,于若曹何如?”众始泥首言:杀人者张氏仆也。
公叱之曰:“若曹气焰何等,视张仆值俎上肉耳,彼顾能于千百健儿中夺一人缢之耶?”更召被缢者妻及其家厮养童讯之,俱吐实,遂按首从三人,实诸法而释其余,于是军民以安,是日微公几至大变。
泉州提督官剿海盗,盗或逸入兴化界,镇将擒数百人,将悉伴之,公视其尝剃发者,则曰:“此良民被陷也,当宥。
”有年少者,曰:“童穉何知,又当宥。
”所全活甚众。
漳州于海中厦门相望,号要地,国家既遣固山额真统兵营会城备应援,而额真别遣梅勒分番驻漳以守,凡四易兵马,往返七百余里,辄檄民夫供役,多至三四千人,其人荷重踰险、或受鞭箠、或苦饥赢,坠崖以死者相继。
公怜之,言语总督请驻防者毋践更。
总督曰:”不可”,公曰:“然则展其瓜期,可乎?”乃议展岁四易者为再易,盖自此始。
其在湖南,湖南人甫脱兵火,率不聊生,公一切休息之,每见司中胥吏猥滥踰数百人,公叹曰:“湖南百姓皆鹑衣鹄面,而此曹子鲜衣张葢,纵横市井间,何所取之。
”悉下令汰去,止留谨厚者数十人,俾供文书而已。
数为上官力言士民利病,暨有司贤不肖状上官,绝不省且疑其立异有所诛责,公又概置不应,积与巡抚者忤逆,竟以事中伤。
公得旨镌二级调用,公未归,而巡抚亦遂以贪残获罪,士民咸快巡抚惜公,无不相顾叹息者。
公故以廉慎知名,其去睢陈也,将渡洪泽湖,榜人虑舟轻不敢前,因舁岸旁巨石以实舟,公笑曰:“惜此石差顽耳,不然即陆郁林故事矣。
”福建总督李公某亦尝曰:“在地方不爱钱者,惟我与于参政耳,此公莅官之大凡也。
”公少丧妣,冯赠翁引至殡所诫曰:“汝母仅生汝,倘不读书自力,母在棺中目不瞑也。
”公既受命,则又曰:“俟汝有立而后葬汝母。
”及公检讨谒告,始葬冯太夫人于西坟。
如赠翁言晚岁公属诸子曰:“异时必葬我太夫人侧。
”其事继母张尤谨,病将革虑遗张太夫人忧数力,疾往问起居。
事诸父及拊幼弟皆孝友无闲言此。
公居家之大凡也。
公享年五十有六,以某月日卜葬县之某郷某原,距冯太夫人墓若干歩,从公志也。
将葬公之冢,君星焕已早世,其来请铭者次君星灿,而介之以请者徐君时成也。
铭曰:学优入官,惟古之制。
后世不然,学与政贰。
表表于公,国之伟器。
起家文儒,乃谙吏治。
帝曰往哉,女学既遂。
女佐女长,试女政事。
遂历五藩,不敢告瘁。
所去见思,咸怀其惠。
修途方轨,胡然中踬。
所学什百,施未一二。
壮年归休,韬此锋锐。
积此趾美,用诒来嗣。
惟尔嗣人,既有既似。
活千人者,厥封可俟。
巍巍新阡,宰木森然。
诗以章之,亿万斯年。
(本墓志铭作者为清初散文家汪琬)(图文整理:于振华、于洋,断句:于君才,如有错漏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