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一个协议,约定其在房产上出资多少、占多少份额等,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最后必须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首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并且双方拿不出当初购房时的出资情况,此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一般以10%到30%的份额为宜。希望能帮到你。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希望以上资料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您好,是按照您的第二段内容判定的。首先,是否为共同财产通常根据两个原则来判定:一要看房屋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的名下。二要看房屋产权证书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后还是在婚前。根据上述原则,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要看房屋产权证书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后还是在婚前。如果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在婚前,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在婚,后则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能够提供出资证明材料,也可以在出现问题后追回自己的那部分。
签订一个协议,约定其在房产上出资多少、占多少份额等,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最后必须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我想问一下这房子的产权是否真正属于我家答:属于该如何继续处理此事答:1.妥善保管当初的协议、债务记录以及房屋建设资料2.发生纠纷严重时可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或者法律诉讼如果有足够资料证明房屋产权为你家所有,那么根本不用处理,拆迁单位会按照房屋产权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