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节临近,税务机关又推便民服务新举措,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将更加便利。
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 2019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试点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
7月1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正式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特 别 提 醒6月1日以后,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只需交清税款,即可直接前往公安机关车管所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不需再向车管所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6月1日前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试点期间(6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既可以凭借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也可以凭借车辆购置税完税电子信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
如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或者电子税务局等税务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