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深受领导信任,男青年罗某在单位财务部身兼会计和出纳两职于一身,还掌管着公司账户网银U盾和保险柜,但他却辜负了这份信任。
罗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像蚂蚁搬家一样分82次将公司银行账户内共700余万元资金转至自己的个人账户,用于消费和偿还赌博债务,后在行将败露时不辞而别。
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32岁的罗某案发前供职于一家集团公司的财务部,负责管理公司银行账户及公司各种费用报销、工资管理等工作。
该公司财务经理作证说,2018年9月,他因为公司员工工资没有如期发放多次催促罗某,后来罗某手机关机,再也联系不上了。
公司对他产生怀疑,查看了公司账目才发现,有多笔资金在公司领导不知情未授权的情况下,都以报销名义打入了罗某的个人账户。
财务经理表示,该公司资金使用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的,但由于公司会计流动性比较大,罗某在公司工作时间又比较长,领导很信任他,所以就让他兼任会计和出纳,还把资金授权的U盾跟公司账户的网银U盾都放在了罗某负责保管的保险柜里。
经公司核查,自2016年4月至2018年9月间,罗某82次从公司转移资产,共计715万余元。
此外,保险柜内的6000余元现金也被罗某偷走了。
2019年6月28日,潜逃了几个月的罗某在武汉被民警抓获,赃款都被他消费和用于偿还网络赌博债务了。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身为单位的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巨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鉴于罗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可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判处罗某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责令他退赔违法所得71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