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们已经把《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涉及建筑面积计算的条文学习了,喜欢的同学可以往前翻看。
前文链接:新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学习(一)建筑面积计算1新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学习(二)——阳台建筑面积计算新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学习(三)——建筑面积计算2今天,我们看一下——建筑高度。
先看条文:一、条文对比解读1平屋面笔者解读:1、新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重新定义了建筑高度的起算点,以室外设计地坪为起算点。
2、需要说明一点,这里说的建筑高度,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中的建筑高度不是一个概念。
本标准中的建筑高度主要与城市规划控制相关,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建筑高度注重的是消防救援等方面。
二、条文对比解读2坡屋面笔者解读:1、新规对于坡屋顶建筑,要求分别计算檐口及屋脊高度;而《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则是按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建筑高度。
三、条文对比解读3笔者解读:1、新规对所列两种控制区内的建筑,考虑航空、通信安全,以及减少对历史建筑保护区的风貌影响,建筑高度计算按建(构)筑物的最高点计算,包括建筑屋顶的局部突出物,也要求计入建筑高度。
2、新规较《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取消了施工设备高度控制这一要求。
笔者认为,其主要是考虑施工设备和环境的复杂性,导致施工设备高度的不可控,因此取消此要求。
四、条文对比解读4笔者解读:1、此条为新增条款,室内净高是满足建筑功能的基本要素,也是保证安全、人身健康、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控制性底线要求。
2、也有人认为是对应规范中对层高2.20米以下建筑空间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补充,目的是为了避免某些情况下偷面积的情况,规定净高就很难偷了;但是笔者并不这么认为,要偷面积都可以偷,赠送夹层,命名为“储藏间、设备夹层、检修层等非人员正常活动场所即可”,毕竟规范要求的只是“有人员正常活动的场所”净高不应小于2.0米。
以上仅为笔者的浅析,大家如果有什么不同的见解,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一起讨论学习;如果喜欢笔者的文章,希望能给个点赞加关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