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时代,酒器在等级礼制中占有特殊地位。
爵、尊这样的酒器之名,遂变成人的等级地位用词。
“爵”是最重要的品位之名,“尊”是最基本的身份地位之词。
酒爵(与酒尊)等级用于维系人之尊卑。
《酒之爵与人之爵:东周礼书所见酒器等级礼制初探》近期在三联书店出版。
经精细考辨,作者梳理了“爵”之概念变迁,揭示出“五爵”是一套“容量化器名”,遂将五等之差与“以小为贵”等典礼用爵的等级架构公诸于众,一种史上绝无仅有的“容量化”等级酒器礼制得见天日。
澎湃新闻特选刊《一词二义:酒之尊与人之尊》章节。
一 “道在器中”:饮酒礼器的等级功能“尊”字一词二义:“尊”是盛酒器的通称,字形是手持酒尊之象;“尊”又是最古老的身份用语,在“尊卑”这类词组中与“卑”构成两极。
还有一个“爵”字与之类似,也是一词二义:“爵”是饮酒器的通称,字形是手持酒爵之形;又是最古老的位阶用语,用为封爵之“爵”。
“尊”“爵”恰好都是酒器之称,又是历史上两个最重要的等级身份之辞。
这透露了什么历史信息呢?商代的酒器,在青铜礼器中可以占到2/3甚至3/4,首屈一指。
在商周时代,尊、爵二者在标识身份、展示地位上发挥过特殊作用,成为权力财富的物化标识,这在汉语史上,就造成了上述的一词二义。
而在制度史上,这又提示人们,在原生性社会,或者说在“前行政化时代”,成熟的爵秩品阶尚没有发展出来,这时候区分地位,在更大程度上借助于“物化”与“可视”手段,一些特定物品,由此发展为“原生等级标识”。
至于哪些东西会成为“原生等级标识”,则跟社会特点与文化特点相关。
低等动物的“身份”区分,往往体现于职能分工,如工蚁、兵蚁、雄蚁与蚁后之分工,工蜂、雄蜂与蜂王之分工。
高级动物如猴群,其“身份”形态就接近人类,呈现出尊卑高下之别了。
当然进入现代后,社会又有了两种类型,一类职能分工的分量较重,一类地位高下的分量较重。
传统社会则都是地位高下占主导,自初就刻意利用各种物化可视的方式,来强化尊卑高下了。
菲律宾棉兰老岛的巴戈博人,其一生的渴望就是通过杀人获得特殊装饰:第二次杀人后可使用朱古力色的领带,第四次杀人后可穿着血红色裤子,达到六次,便可穿着全套血红色衣服,带一个红色袋子了。
非洲南罗得西亚的恩德贝勒酋长国,国民分三等,第一等赞西人可以戴鸵鸟羽毛的头饰,赞西人和第二等恩拉人可以穿猿猴和山猫皮与尾巴制成的短裙,第三等洛兹维人则全都不能。
英国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爵爷们,用帽子上的貂皮、金环、金叶片、银环与银球的数量,来区分爵级。
侯外庐有一个独到看法,他说尊、彝、鼎、爵这样的礼器,本身就是制度,“道在器中”:“‘礼’是一种特别的政权形式,即所谓‘礼不下庶人’,‘礼所以别贵贱’,‘礼者别贵贱、序尊卑者也’。
这一种制度,藏在尊爵彝器的神物之中,这种宗庙社稷的重器代替了古代法律,形成了统治者利用阶级分化而实行专政的制度。
这种权利义务专及于一个阶级的形式,完全是为了周代氏族贵族而设的一套机械。
礼器的名称的总概念叫做尊、彝、鼎、爵,所谓‘唯名与器不可假人’就指贵族的专政。
……其实‘器’表示古代的专政制度,‘道’表示统治者的权力思想。
‘道’‘器’一源,‘道’更在‘器’中。
”“礼”是一种特别的政权形式,贵贱尊卑之道体现在礼器之中,这个论述,对“周礼”之特点,是一个很好的揭示。
中国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一条由“俗”而“礼”、由“礼”而“法”的路线。
原始风习是“混沌未分”的。
“法”的核心则是一整套“纯粹的”、专门化了的法律条文。
居于“俗”“法”二者之间的“礼”,仍保留了“俗”的特点,在相当程度上,仍是风习、道德、礼仪、宗教、政制、法律的混融物。
“礼”中含有道德、正义,但它不同于“抽象”的思想体系;“礼”中含有制度,但它也不同于“抽象”的正式法规。
“形而下者谓之器”,“礼”有形有象,它在更大程度上,要通过礼物、礼器、礼数及礼仪行为,来发挥功能。
作为礼器的尊、彝、鼎、爵,寄托了权力思想,对应着等级地位,相当于具象的制度。
“尊”又指身份,“彝”又指法律,“鼎”又指政权,“爵”又指位阶,权力思想和等级制度,蕴含于那些青铜礼器的物理形态和使用方式之中,即蕴含于物化、可视的方式之中。
“尊”是青铜礼器之通称,也是青铜盛酒器之通称,又用以指示身份、表达崇敬,“尊敬”“尊崇”“尊贵”“尊礼”“尊仰”以及“定一尊”等等用语,至今仍在常用语汇之列。
当古人环顾各种事物,涉身各种场合时,不是别的什么器具,而是青铜礼器,尤其是青铜酒尊,在其心中唤起了最强烈的尊贵之感。
这是怎么唤起的呢?或者说,如何利用酒尊来制造尊贵之感呢?试述如下。
二 崇高富丽与以小为贵《说文解字》:“尊,酒器也。
从酋,廾以奉之”,“以待宾客祭祀之礼”。
大小篆的尊字像双手捧酋,酋从酉。
苏秉琦认为,“酉”字源于原始时代的尖底瓶,原是一种盛酒礼器。
朱凤瀚则把“酉”字追溯到了商代的大口折肩尊。
王国维称“尊、彝皆礼器之总名也”。
又马衡:“礼器之总名,古人概曰尊彝。
有合称尊彝者,有单称尊或彝者”,“《礼经》称盛酒之器皆曰尊,犹之饮酒之器皆曰爵也”。
综合相关论述,“尊”,第一是礼器之总名,第二是盛酒器之通称。
本文随后对“尊”的叙述,将兼指青铜礼器、青铜盛酒器。
“尊”字有崇高之义,文献可征。
如《易传·系辞上》:“天尊地卑”;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屋太尊……此宜卑。
”“尊”字的这类用法,都是就视觉高度而言的。
正如“崇”字的字形像山峰之高,“高”字的字形像台观之高一样,尊字的崇高之义,与酒尊的高耸外形不会没有关系。
三代时的堂室布置很简洁空旷,尚没有后世的那些桌椅橱柜,主要的家具只是席与几,主宾又是席地而坐的,这样一来,高耸的青铜重器就更为醒目了。
典礼上的酒尊往往成对使用,墓葬中也屡有对壶出土。
张懋镕:“那么宏伟的一对酒壶耸立在那里,其地位不言而喻。
”高耸的器具不独酒尊,独独酒尊孕育出了一个尊卑用字,则除了“高耸”之外,酒尊还有更多特殊之处。
周朝分封诸侯,往往伴以青铜重器之赐。
“器”而称“重”,便因高大贵重而来。
包括酒器在内的青铜重器多寡,与商周墓主的身份贵贱成正比。
这些重器,是在祭祀、宴飨等隆重场合展示出来的。
段玉裁:凡酌酒者必资于尊,故引申以为尊卑字,犹贵贱本谓货物而引申之也。
自专用为尊卑字、而别制罇樽为酒尊字矣。
《周礼》六尊:牺尊、象尊、箸尊、壶尊、大尊、山尊,以待祭祀、宾客之礼。
……飨礼、食礼亦必用尊,故约之曰“以待祭祀、宾客之礼”。
“贵贱本谓货物”,这个货物不是指一般物品,而是特指某人所拥有的财富,贵贱是用财富来衡量的。
树比酒尊更高,山比酒尊更高,但人们不说“树贵”“山贵”,却说“尊贵”,便因为树、山不是个人财富。
财富还包括各种木器、石器、玉器、陶器,还包括车马冠服等形形色色的器具用品,“尊”为何一枝独秀、技压群芳呢?因为“尊”是青铜礼器,青铜礼器代表了商周工艺的最高水平,代表了商周美术的最高成就,在物质生产与文化创造上都具划时代意义。
在祭祀、宴飨等用酒场合,形制雄伟、纹饰富丽的牺尊、象尊、箸尊、壶尊、大尊、山尊之类分外夺目抢眼。
“大钟鼎,美重器,华虫疏镂,以相缪;寝兕伏虎,蟠龙连组”,就是权势地位的绝好炫耀。
概括说来,青铜礼器不但“高耸”,而且“高贵”。
青铜酒尊的高耸外形,赋予了“尊”字以崇高之义。
然而事情还有更复杂的地方,根据礼书,酒器的使用反而是“以小为贵”“以下为贵”的。
酒器“以小为贵”,说见《礼记·礼器》:有以小为贵者: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尊者举觯,卑者举角。
五献之尊,门外缶,门内壶,君尊瓦甒。
此以小为贵也。
郑玄注:凡觞,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
五献,子男之飨礼也。
壶大一石,瓦甒五斗,缶大小未闻也。
“以小为贵”的原则涉及了两样酒器:庙祭所用的饮酒器,飨礼所用的盛酒器。
在宗庙祭祀时,饮酒器依献酒者之贵贱,而有爵与散,觯与角之别。
郑注“一升曰爵……”那段话出自《韩诗》学派的传述。
据《韩诗》所述,贵者所用的爵仅容一升,贱者所用的散可容五升;尊者所用的觯仅容三升,卑者所用的角可容四升。
孔颖达疏因云:“是尊者小,卑者大。
”尊者的饮酒器反而较小,卑者使用的饮酒器反而较大,由此体现了“以小为贵”。
再看盛酒器。
飨礼上使用的盛酒器有三种,缶、壶、瓦甒。
瓦甒最小,仅容五斗,供国君饮用;壶大一倍,能容一石,供卿大夫饮用;放在门外的缶,容积最大,供堂下站立的士饮用。
缶的容积,礼书失载,史无明文。
孔颖达疏推测说,“近者小则远者大,缶在门外,则大于壶矣”,是所谓“小尊近君,大尊在门”。
王夫之径云“(缶)当倍壶,容二石也”。
又,在燕礼上,国君使用的两个瓦大(即瓦甒),与卿大夫使用的两个圆壶,是并排摆放在一起的,其大小对比就更显眼了。
可见除了饮酒器,尊者的酒尊也是比较小的,盛酒器也是“以小为贵”的。
此外在饮酒礼上,还会依献酒对象之贵贱,而换用大小不同的饮酒器。
《仪礼·大射仪》:主人洗、酌,献士于西阶上。
士长升,拜受觯,主人拜送。
郑玄注:献士用觯,士贱也。
贾公彦疏:言“献士用觯”,对上献大夫已上觚。
觚二升,觯三升,用大者贱,用小者尊,故云“士贱也”。
那么请看:向大夫献酒,用二升之觚;向士献酒,换用三升之觯。
是献尊者则用小爵,献卑者便换用大爵。
又《仪礼·燕礼》也有“献士于西阶上”与“拜受觯”的礼节,与大射礼类似,根据郑玄注,这仍是“献士用觯,士贱也”之意,同于大射礼。
“以小为贵”的观念从何而来呢?周人对酒又敬又怕。
周初统治者就发布政令,把商朝灭亡归结为“惟荒腆于酒”,把周朝兴盛归结为“不腆于酒”;申明“饮惟祀”,酒是用于祭祀、敬神敬祖的;规定日常活动“无彝酒”“罔敢湎于酒”;要求臣民培养节制的酒德,“德将无醉”。
相应地,一种新奇的酒器礼制应运而生。
它被设计成这个样子:饮酒器容量五等,分别为一升、二升、三升、四升、五升,“以小为贵”;盛酒器容量三等,分别为五斗、一石、大于一石,亦“以小为贵”。
以节酒为美德的观念,逐渐形成。
权贵们须为人表率,在饮酒时身先士卒,带头少喝;而饮酒时用小爵,就跟权贵身份联系起来了。
其实在很多时代,包括当代,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都不是上等人的做派。
若酒爵较小,浅尝辄止,贵族风度、节制美德便宛然在目了。
除了饮酒,吃饭亦然,“三饭而止,君子食不求饱”,也是一种贵族风范。
可参看《礼记·礼器》:有以少为贵者:……天子一食,诸侯再,大夫、士三,食力无数。
郑玄注:一食、二食、三食,谓告饱也。
食力,谓工、商、农也。
孔颖达疏:尊者常以德为饱,不在食味,故每一飧辄告饱。
……食力,谓工、商、农,庶人之属也。
……此等无德,以饱为度,不须告劝,故飧无数也。
天子吃完一道饭,随即“告饱”,宣称吃足了。
这是“天子一食”。
诸侯两道饭告饱,大夫士三道饭告饱。
至于“食力”者,即从事体力劳动的工匠、商人、农夫,可以一直吃到真饱为止,无须“告饱”。
孔疏解释说,这就是有德与“无德”的区别。
吃得越少,越显风度。
礼制刻意设计成这个样子:让你感觉“贵族以节制为荣”。
尊者使用较小的盛酒器,还可以显示专有、独占。
大夫、士的酒尊是众人共用的,容量较大;国君的酒尊仅供个人专用,其小巧的外形,反有“一人独尊”之效,更具尊贵感。
现代社会也有“以小为贵”的现象,例如,吃小灶的是一等人,吃大食堂的又是一等人;小轿车接送的是一等人,挤公交地铁的又是一等人。
还须指出,尊者的酒爵虽然较小,装饰却更为精美。
天子、国君之爵,以玉为饰的称“玉爵”,以瑶为饰的称“瑶爵”,以璧为饰的称“璧角”“璧散”,以象骨为饰的称“象觚”。
至于大夫、士所用之爵,就只有疏刻,而无他饰,简陋得多了。
还不能忽略,酒尊之“尊”固然有崇高之义,但其摆放却是“以下为贵”的,即,摆放得越矮反倒越高贵。
《礼记·礼器》:有以下为贵者:至敬不坛,扫地而祭。
天子、诸侯之尊废禁,大夫、士棜、禁。
此以下为贵也。
郑玄注:废犹去也。
棜,斯禁也,谓之棜者,无足,有似于棜,或因名云耳。
大夫用斯禁,士用禁。
如今方案,隋长局足,高三寸。
1.龙纹禁,西周。
2013年宝鸡石鼓山出土。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周野鹿鸣:宝鸡石鼓山西周贵族墓出土青铜器》,上海书画出版社2014年版,第229页 2.龙纹禁,西周。
1928年宝鸡戴家湾出土,天津博物馆藏。
同上书,第274页 3.龙纹禁,西周。
1901年宝鸡戴家湾出土。
美国大都会博物馆藏。
同上书,第251页 棜、禁是摆放酒器的长方形箱式器架,从出土青铜实物看,也是相当精美华丽的。
“天子、诸侯之尊废禁”,是说天子、诸侯的酒尊不用器架。
“大夫、士棜、禁”,根据郑玄注,应理解为大夫用棜,而士用禁。
棜也称“斯禁”,斯禁是无足的;士用禁,禁有足,高三寸。
天子、诸侯不用斯禁、禁,其酒尊是直接放在地上的,那就很矮了。
大夫的酒尊放在斯禁之上,摆放效果就高得多了;士用的禁有三寸高的足,比大夫的器架又高了三寸,而且其饮酒的缶体形更大,因而更为显眼。
身份越高,供其饮用的酒尊摆放得越矮,越不显眼,这又是为什么呢?王夫之有一个很迂曲的解释:“禁,承尊架也。
人君之尊,或用舟,或用丰,皆如盘就地措之,不用禁。
‘禁’之为言‘戒’也,君尊,不敢施戒焉。
”王夫之释“禁”为“戒”,这是袭用郑玄了。
《仪礼·士冠礼》郑玄注:“禁,承尊之器也,名之为禁者,因为酒戒也。
”王夫之意谓,此物之所以称“禁”,其寓意是“戒”,即要求使用者节酒,然而对国君是不能施戒的,所以国君的酒尊就不使用禁了。
可是郑玄这个“禁=戒”之说于古无征,跟汉儒的“觚,寡也,饮当寡少”,“觯,适也,饮当自适也”,“角,触也,不能自适,触罪过也”,“散,讪也,饮不能自节,为人所谤讪也”相去不远,都是借助音读率易引申。
由于对国君不能施禁,所以就把他的酒尊摆在地上这个论点,殊不足信。
对酒尊的摆放“以下为贵”,前人的解释不如人意。
那我来做一尝试吧。
古人席地而坐,器物放置得低一些,拿取就方便一些。
查阅汉代画像砖石中的宴飨场面,以及汉代壁画中的宴飨场面,餐具与酒具通常都放在地上。
若比较春秋以上与秦汉以来的墓葬,就会有两个时代之感。
后者早已不拘泥古礼,社会风气高度世俗化了。
由此推知,把餐具与酒具放在地上,在汉人心目中是最便利、最随意的做法。
顺便说,当代日本民居,往往仍是席地而坐;物品在地上随意放置,也是常见的景象。
从战国宴乐图所见的春秋饮酒场面看,酒尊或放在地上,或放在有足的架子上,两种情况都有。
架子的形状类似于俎。
酒尊放在架子上,就便于站立酌酒,不必弯腰,这是比较适合于立饮,适合礼书所描述的那种主宾频繁移动、彼此献酒的场面的。
至如国君宴请臣下的燕礼,跟大夫相互宴请就不相同了。
据礼书所记,在燕礼进程中,国君在席地而坐之后,基本不用起身,他委托宰夫承担献主,代替他频繁走动,与来宾献酬。
在这时候,供卿大夫饮酒的两个方壶放在斯禁上,以便主宾站立酌酒。
士在堂下站立,供其饮酒的缶就需架得更高一些。
供国君饮酒的两个瓦大放在国君对面,把它们直接放在地上,而不是高高架起来,这是最让国君感觉舒适的摆法,因为这样摆放,与国君席地而坐的姿态相符,与国君视线的高度相符,也同国君日常闲居时的习惯相符。
就是他人看来,摆在地上的瓦大与安坐席上的国君,在视觉上也最为协调。
我这样悬想国君的态度:我是主子,哪怕宴请臣下,一切布置都要让我最便利、最舒适,包括我那两个瓦大的摆放;你们是奴才(“臣”),来我家做客,斯禁上那两个方壶,既代表我一己的显赫,也代表我施给你们的恩惠。
可以认为,把礼宾的两个华丽方壶置于华丽的斯禁之上,是用来炫耀的;把一己饮用的瓦大放在地上,是用来提供舒适的。
除了前者,后者也是特权:只有国君(及天子)才有资格在燕礼上安坐如山,怎么舒适、怎么便利就怎么待着,随心所欲,卿大夫士全都不能。
可见,可视化等级标识之发挥作用,不仅仅有“线性”的方式,还有各种微妙精巧的方式。
酒尊以“尊”为称,也就是以高耸为称,但其使用又是“以小为贵”“以下为贵”的。
大者贵还是小者贵,高者贵还是低者贵,均须具体分析。
酒器等级礼制与现行等级秩序的配合,在各个细节上各有洞天,异彩纷呈。
三 陈设曰尊与奉酒以献《说文解字》:“尊,酒器也。
从酋,廾以奉之。
”“廾”是双手捧物,在“尊”字中所捧的就是酒尊。
“廾以奉之”是一个动作,表明了“尊”字也用为动词。
“尊”是个什么动作呢?首先是陈设礼器的动作。
安徽寿县蔡侯墓出土铜器,有自名为“飤鼎”“头鼎”“用戈”“龢锺”“歌锺”“行锺”“盥缶”“盥匜”等,也有自名为“尊缶”“尊盘”“尊匜”的。
唐兰认为,器名之前的限定词之异,涉及了器物的功用之异:称为“尊缶”“尊盘”“尊匜”等器,跟“盥缶”“盥匜”,显然是有区别的。
凡称为“尊”的器,是指在行礼时放置在一定的位置的器。
《左传》昭公十二年说:“以文伯宴,樽以鲁壶。
”《士冠礼》“侧尊一甒醴在服北”,郑玄注“置酒曰尊”。
胡培翚《仪礼正义》说:“置酒谓之尊,犹布席谓之筵。
皆是陈设之名,非谓酒器。
‘侧尊一甒醴’,犹言特设一甒醴耳。
”这个说法是很正确的,鼎在铭刻里有时称为“尊鼎”,可见即使并非盛酒之器,也可以称尊,“尊鼎”等于是陈设用的鼎;“食鼎”则是食用的。
“尊缶”“尊匜”是陈设用的缶和匜,“盥缶”“盥匜”则是盥洗用的。
这正如在锺里面,有“龢锺”“歌锺”“行锺”之别。
功用不同,名称也就不同。
“尊”为“陈设”之意,在古文献中有很多例子。
除了唐兰上文列举的那一例,又如《仪礼·士冠礼》:“尊于房户之间”;《士昏礼》:“尊于室中北墉下”;《大射仪》:“司宫尊于东楹之西两方壶”;《士虞礼》:“尊于室中北墉下,当户,两甒醴、酒”。
这些“尊”字都是动词,指的都是在典礼上陈设酒器。
所以“尊+器名”,也表明此器是在典礼上用于陈设的。
对器物自名现象,后来学者又提供了更多分析,进一步显示自名中的限定词涉及了此器的特征、性质、用法。
诸如“尊缶”“尊盘”“尊匜”“尊簋”“尊鬲”“尊壶”“尊罍”“尊霝”“尊盉”之类自名,若依唐兰之说,都是陈设于行礼场合的器物。
虽然也有学者觉得,这些器名里的“尊”字只是尊、高之意,类似“宝鼎”之“宝”。
不过尊、高与“陈设”其实并无矛盾。
强调其尊、其高也就是强调观赏效果,也就表明了此器不是用于“食”“盥”等等的实用器具,而是用于陈设以供观赏的器具。
黄盛璋赞成唐兰的意见:“同一人所作之器,即有一称‘宝×’,一称‘尊×’之例,可证尊器仅表示其器尊贵,与用途无涉”,“至于对称时如蔡侯两缶,一称蔡侯盥缶,一称蔡侯尊缶,称尊缶的可能是表示此缶行礼时可用于陈列,所以较为尊贵,而称盥缶的则为一般用器,不用于行礼时陈设,以别于用作礼器之尊缶”。
若同一形制的两件器物或“尊”或否,那么称“尊”的那一件显然就是用于陈设的,“蔡侯尊缶”“蔡侯盥缶”便是一个好例子。
黄盛璋进而推论:“按‘尊’字为双手奉酒器之象,当象在宗庙祭祀中奉酒敬神,本意实为动词,解为酒器系由此引申而来,至尊贵意则更由宗庙祭器引申。
”“尊器”陈设于隆重典礼之上,典礼的隆重程度,决定了那些礼器、酒器的尊贵程度。
《说文解字》释“尊”为“廾以奉之”,目的是“以待祭祀、宾客之礼”。
谭戒甫也认为“尊”是奉酒之意,但他所强调的不是奉酒之器,而是所奉之人,即奉酒致敬的对象:“按酌酒实尊,必双手奉上以示敬,引申为凡尊敬之称。
”作册夨令簋:“尊俎于王姜”,“用尊事于皇宗”;殷器其卣:“王□尊文武丁。
”对这三条铭文,谭戒甫指出前一个“尊”就是“待宾客”,后两个“尊”就是“待祭祀”。
这样,就把《说文解字》所说的“以待祭祀、宾客之礼”,从“人”的方面具体化了。
无论是以酒奉生人,还是以酒奉鬼神,都属“尊礼”,被奉酒的对象也就是“尊者”了。
礼器之所以称“尊”,源于奉酒以献;人之所以为“尊”,也来自奉酒以献。
春秋礼制又有了不小发展,很多物品都被等级化了。
在祭祀、宴飨之礼上,不光要奉酒,也会奉食,奉食所使用的鼎、簋、豆等食器,也有等级差异,可以区别尊卑。
何休云:“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
”《周礼》又云“王日一举,鼎十有二”,这“鼎十有二”,据郑玄说包括“牢鼎九,陪鼎三”。
这就形成了一个列鼎等差。
“列”既有“组合”之义,也有“陈设”之义。
列鼎的研究者提出,天子之所用鼎,可能如《周礼》所云最高为十二鼎;西周末及东周以来,卿士、诸侯最高也用九鼎(有时还有陪鼎);鼎与簋是搭配使用的,如九鼎八簋、七鼎六簋之类。
又如豆的使用,同样等级鲜明。
《礼记·礼器》:“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
”同书《乡饮酒义》:“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
”由此可见,食器的等级性也很鲜明,那么,为什么酒尊独“尊”呢?为什么古人说“尊卑”却不说“鼎卑”“豆卑”呢?一言以蔽之,就因为“尊”这个词是商族造出来的。
一个统计显示,晚商时酒器占青铜礼器的70%弱。
另一统计显示,殷墟四期青铜礼器中的酒器占比,第一期为79%,第四期为69%。
商人嗜酒,可见一斑。
所以是从酒器之名而不是食器之名中,派生出了“尊”这个身份用词。
学者指出:“从出铜礼器的成批墓葬材料中可以看到,西周早期以后,礼器中食器的比重逐渐加大,酒器则相对地减少。
到了西周晚期至东周初期,最常见的礼器是鼎、簋、盘、匜、壶五类,鬲、甗、豆次之,酒器则居于更次要的地位”;“西周中叶以前,酒器的比重较大,可以说是‘重酒的组合’。
西周中叶以后,酒器减少,食器增多,逐渐变为‘重食的组合’”。
周初“限酒令”看来相当有效。
+“重酒的组合”体现为“爵+觚”组合,“重食的组合”体现为“鼎簋”组合。
“鼎”成了政权的象征,成了一个政治符号。
但人们依然说“尊卑”而不说“鼎卑”,究其原因,就是商人是文字创造者,他们先行把酒尊之“尊”引申为尊卑之“尊”了。
这就是“先下手为强”的道理。
说到这里,难免有人会这么想:若周在商前,或商前无周,没准儿“尊卑”这个词真会变成“鼎卑”的。
但仍要指出,在出土实物中,西周中期后,酒器数量远不如食器这样一点,能证明食器使用频度高,但不能证明酒器不尊贵。
周统治者要求“无彝酒”,即日常生活中不得纵酒。
酒不喝也死不了人,一日两餐则不能少,天天都得吃饭,所以食器比重大,酒器比重小。
但祭祀、礼宾之时,酒仍不可或缺,因为在祭祀与礼宾之时,奉食远不如奉酒的致敬功能强大。
众所周知,以酒致敬是各个社会的普遍习俗,古今中外大抵如此。
那绝非偶然,而是酒精(乙醇)麻醉神经、刺激大脑的强大功能所决定的。
饮酒所造成的兴奋欣快,至今没有任何一种食品可以相比,除了毒品。
饭食更难以相比,无法取而代之。
如果你经常参加宴请,就会发现有酒或无酒,气氛判然不同。
对这一点,早在原始社会饮用自然果酒的先民那里,就已充分感知到了。
所以周朝酒器的等级意义,我认为并未衰颓,整齐精致的酒器等级制是在周朝衍生出来的,便是明证。
只有祭祀、礼宾时才能饮酒,反将造成“物以稀为贵”,变成偶或一遇的盛会。
不但酒器有等级之别,就连酒本身也有等级之别。
不同种类的酒也是尊卑各异的。
醴与酒相比,则醴尊于酒,所以贵族飨礼及冠、昏、聘、丧等典礼用醴,而乡里的饮酒礼只用酒;玄酒、醴醆、粢醍、澄酒四者等而下之,祭祀时需分别放置在室、户、堂及堂下等不同地方。
“酒”与“礼”的联系千丝万缕。
苏秉琦认为“酉”字是尖底瓶之象形:“由它组成的会意字如‘尊’‘奠’,其中所装的不应是日常饮用的水,甚至不是日常饮用的酒,而应是礼仪、祭祀用酒。
尖底瓶应是一种祭器或礼器,正所谓‘无酒不成礼’。
”王国维认为,用来盛玉而奉神人的器具谓之“豊”,“推之而奉神人之酒醴亦谓之醴”,再进一步,“奉神人之事”便通谓之“禮”了。
杨宽也认为“禮”源于“醴”:“醴”是用来敬献的高贵礼品,飨礼上的献醴仪式称为“豊”;这种敬献仪式既用于贵宾,也用于贵神,因而“豊”又从“示”作“禮”。
推而广之,凡是用醴来敬宾的仪式,也都称为“禮”了。
杨宽还引凌廷堪之说以证之:“凡宾主人行禮毕,主人待宾用醴,则谓之禮;不用醴,则谓之傧。
”虽然王国维、杨宽对“豊”字构形的解释还有推进余地,裘锡圭、林沄另有更好解说,但“醴”与“禮”存在密切关系这一点,仍显而易见。
周聪俊概括说:“(豊)字从珏从壴以会‘行禮’之义,进而奉神祇之酒醴则谓之醴,奉神祇之事谓之禮,初皆用豊,其后分化为‘醴’‘禮’二字,各有专字可役。
”诸家说法虽不尽相同,但都反映了“醴”与“禮”相为表里,醴酒在上古典礼中具有特殊意义,进而酒器在上古典礼之中,也具有了特殊意义。
四 “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