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
其中,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25%出口税率、20%出口暂定税率、15%出口暂定税率。
同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
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本次取消出口退税共涉及钢铁类代码146个,以低附加值产品为主,热轧类除钢轨、车轮、车轴外,均取消了出口退税,而镀锌、镀锡、冷卷等高附加值产品并未取消,取消退税的品种约占出口量的75%。
一 进出口概况2006年开始,我国成为钢材净出口国,进口量一直较为平稳,而出口量波动较大,近年来持续下滑。
2020年,我国累计出口钢材5367万吨,累计进口钢材2023万吨,出口量占粗钢产量的比例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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