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储备申请原土地方或区储备中心征得上级部门同意后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二、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上报区人民政府1、项目基本情况;2、工作方案;3、开发进度;4、投资方案。
三、方案的审批1、区(县)人民政府审查2、专家会审批3、市国土资源局审议4、联席会终审(联席会成员由国土资源局会同发改委、规划、资质、交通、环保等部门共同组成)。
四、组织社会投资人一级开发招投标1、编制招标文件、评标手册2、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3、组织实施招标工作(投标、开标、评标)4、签约(四方协议)。
五、委托控规调整1、审批2、审批条件3、审批程序4、申报要求5、公开方式。
六、申报规划意见。
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八、相关部门出具意见。
九、申报项目备案。
十、征地与国有土地收购。
十一、拆迁、拆除。
十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