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柳州市民谭女士相中了一套二手房,经过前期看房、签合同、付首付、贷款等环节,只差办理个过户手续,房子就买到手了,可偏偏这临门一脚出了岔子,不仅房子没买到,中介费也要不回来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去年7月初,谭女士看中了柳州香榭花都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并与卖方黄女士、广西百度房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凯旋分公司签订了三方合同,也就是《房产买卖合同》,谭女士当场给卖方支付了2万块钱的定金。
三天之后,谭女士又到中介公司交了房屋评估费。
买方 谭女士中介公司让我交了两笔费用,一个是那个中介的费用,我这边交了一万块,后续的说完成房子交易再交,而第二笔钱他说他代收的一个银行评估费,所以他也收了我2360元。
当月底,谭女士与卖方黄女士到鱼峰房产交易所签定了《柳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了18万元首付,之后又申请了房贷。
眼看着房子就要过户到手了,偏偏这时出了问题。
买方 谭女士他就说房东这边,有一个民间的贷款,已经超过房子的总价额,也就是说支不抵债,所以就说这房子没办法(过户)。
卖方 黄女士我儿子他也不知道,因为原来他在外面做生意,在深圳那边,就欠了人(钱),(拿)房子抵押。
谭女士立即停止了交易,卖方黄女士也很配合,双方又去到房产交易所解除合同,随后,卖方黄女士也把两万块钱的定金退给了谭女士。
但谭女士向房产中介公司交的一万块钱中介费、2360元的房屋评估费,以及卖方黄女士交的6000元中介费,却要不回来了。
对此,谭女士和黄女士都觉得不合理。
买方 谭女士找的房源不能确保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