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表A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附录B 园林绿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和要求 表B 园林绿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和要求附录C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C.0.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表C.0.1的规定。
表C.0.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C.0.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表C.0.2的规定。
表C.0.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C.0.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表C.0.3的规定。
表C.0.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D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D.0.1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应符合表D.0.1的规定。
表D.0.1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D.0.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应符合表D.0.2的规定。
表D.0.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D.0.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应符合表D.0.3的规定。
表D.0.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D.0.4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应符合表D.0.4的规定。
表D.0.4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注: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D.0.5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符合表D.0.5的规定。
表D.0.5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注: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D.0.6 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覆盖率统计记录应符合表D.0.6的规定。
表D.0.6 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覆盖率统计记录 注:树木花卉按株统计;草坪按覆盖率统计。
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本规范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和“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在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 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条文说明修订说明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4日以第1559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园林局,主要起草人员是陈威、孙义干、王立新等人。
本次标准修订工作,针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广泛收集资料,参考各省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验和技术总结,吸纳当前国内外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充分发挥各参编单位的智慧,广泛征询园林行业专家意见,使修订后的技术规范更加合理、全面,形成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韵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出了解释。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1 总 则1.0.1 园林绿化工程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统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行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施工。
按照园林绿化工程的客观规律,使工程施工质量的全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管理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乡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各类绿地的具体内容可详见《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
1.0.3 园林绿化工程的内容较多,除本规范规定的绿化栽植及附属工程等内容以外,尚包括园林建、构筑物,给水排水,供电照明工程等,所以除了符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其相关标准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本章共有14条术语,均系本规范有关章节所引用的。
所列术语是从本规范的角度赋予其涵义的,涵义不一定是术语的定义,主要说明本术语所指的工程内容的涵义。
同时,对中文术语还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上的标准术语,仅供参考。
3 施工准备3.0.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程序分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养护阶段。
当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首先应建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资质。
建立健全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及各项管理制度,并配备满足施工质量需要的检测工具,使施工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3.0.2 施工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组织有关施工人员熟悉、审查施工图,才能掌握设计意图,参加设计交底。
了解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发现施工图缺陷时,可即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加以改进,使工程质量事前得到控制。
通过熟悉了解施工图,才能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加强合同、信息、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搞好现场施工协调工作。
3.0.3 施工人员了解施工合同,才能掌握建设单位对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的要求。
了解现场,便于掌握地上、地下障碍物情况、绿化种植的土壤情况,现场路通、水通、电通及施工现场平整的状况以及安排生产、生活设施的地点位置。
3.0.4 工程定位是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先决条件,施工单位进场时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工程控制点及坐标控制,建立测量控制网,设置永久性的经纬坐标及水平基桩,并保护好原工程控制点及控制坐标。
4 绿化工程4.1 栽植基础4.1.1 土壤是园林植物生长的基础,在施工前进行土壤化验,根据化验结果,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土壤理化性质。
土壤有效土层厚度影响园林植物的根系生长和成活,必须满足其生长成活的最低土层厚度。
4.1.2 绿化栽植的土壤含有害的成分(特别是化学成分)以及栽植层下有不透水层,影响植物根系生长或造成死亡,土壤中有害物质必须清除,不透水层影响园林植物扎根及土壤通气情况,必须进行处理,达到通透。
4.1.3 园林植物栽植土的理化性质影响园林植物的生长,根据各主要城市园林施工的实践,确定了栽植土的理化性质的主要标准。
由于区域性比较复杂,理化性质差异性较大,可根据各地情况执行当地标准。
4.1.4~4.1.6 园林植物栽植前必须对栽植场地进行整理,并在栽植土回填、造型、表层土整理等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
4.2 栽植穴、槽的挖掘4.2.1~4.2.3 为防止挖掘栽植穴、槽时,损坏地下管线等设施,所以事先必须向有关部门了解地下管网情况。
同时,栽植穴、槽与各种管线应保持一定距离,既不影响树木正常生长,又不造成地下管线损坏。
栽植穴、槽的定点放线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2.4、4.2.5 栽植穴、槽的规格主要根据苗木的土球和根幅的大小再加大40cm~60cm,确定为穴的直径。
穴深为穴径的3/4~4/5,既保证苗木生长需要,也便于施工操作。
4.2.6~4.2.8 栽植穴、槽底部的不透水层,土壤干燥的穴、槽,土壤密实度较大的栽植穴、槽的技术处理措施。
4.3 植物材料4.3.1 植物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景观效果,其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
4.3.2 植物材料带有病虫害影响苗木质量,易引起扩散,为防止危险病虫害的传入,必须对国外及外省市的苗木进行检疫,有检疫证明。
4.3.3、4.3.4 苗木的外在质量主要表现为姿态和生长势、冠形、土球、裸根苗的根幅及病虫害等方面,作为验收的依据及验收时允许的规格偏差。
4.4 苗木运输和假植4.4.1、4.4.2 苗木运输时,应核对品种、数量做到随运随栽,才能提高栽植成活率。
4.4.3 苗木运输的起吊设备和车辆涉及安全问题,必须满足苗木起吊、运输的要求。
4.4.4、4.4.5 裸根苗及带土球苗木运输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4.4.6 苗木晾晒时间过长、易失水,影响成活率,当天不能栽植,所以应进行假植。
4.4.7 苗木根部暴露时间过长,影响其栽植成活率,提出了苗木假植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4.5 苗木修剪4.5.1 免修剪栽植能使树木得到较好的景观,应积极推广,但苗木挖掘时,当根系受到损伤,栽植前对苗木的根部和树冠进行适当修剪,可促进生长,提高栽植成活率。
4.5.2、4.5.3 正确执行乔木、花灌木、藤本等各类苗木修剪的原则、方法,促进苗木生长,提高景观效果。
4.5.4、4.5.5 规定了苗木修剪的质量要求及非栽植季节栽植树木的修剪方法。
4.6 树木栽植4.6.1 树木栽植的注意事项及质量控制的要求,是提高树木成活率的保证。
4.6.2、4.6.3 树木栽植后及时做围堰、支撑、浇水才能提高栽植成活率。
树木浇水时,必须保持水质,华北地区树木栽植后,一般浇三遍水进行封穴,南方地区树木栽植浇水后,可视天气情况进行浇水。
4.6.4、4.6.5 非种植季节栽植树木时,成活率较低,必须带土球栽植,必须采取疏枝、强剪、摘叶、断根、容器假植等措施,才能提高栽植成活率。
干旱地区树木栽植时,可进行浸穴、苗木根部用生根激素处理等措施。
4.6.6 广场、人行道栽植树木的树池因践踏的频率较高,土壤密实度加大,不利树木生长,必须铺设透气铺装,加设护栏。
4.7 大树移植4.7.1 胸径20cm以上乔木及株高6m以上的针叶常绿树,树冠、根幅都较大,树木的挖掘、包装、运输、栽植、养护等施工技术都不同于一般常规树木栽植,根据各地园林部门施工经验,划为大树移植范围。
4.7.2 大树移植的施工工艺较为复杂,要求移植前进行调查研究,制订移植技术方案,做好各种准备工作确保大树移植成活。
4.7.3、4.7.4 大树移植时的土球、土台的体积较大,必须进行软包装或箱板包装。
运输时的吊装设备、车辆应满足其需要,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规定了大树挖掘及运输时注意事项。
4.7.5 落实移植大树的栽植、养护每个工序的质量控制,是确保大树移植成活的关键。
4.8 草坪及草本地被栽植4.8.1 草坪、地被播种必须注意做好种子的处理、土壤处理、喷水等施工工艺及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质量控制的要求。
4.8.2、4.8.3 做好草坪和草本地被分栽、铺设草块、草卷的各项工序控制才能保证草坪的质量。
4.8.4 运动场草坪的排水层、渗水层、根系层、草坪层的工艺要求及检验方法和允许偏差,是运动草坪的质量保证。
4.8.5 草坪、地被播种、分栽、草块、草卷铺设各类草坪、草本地被建植的总体质量要求。
4.9 花卉栽植4.9.1 花卉栽植,必须首先进行定点放线,确定各种花卉栽植的位置,才能达到栽植后层次分明,保证花卉的栽植景观效果。
4.9.2 花卉栽植的质量主要考核其规格、品种、植株生长势、栽植地和土壤整理、栽植配置及其成活率。
4.9.3~4.9.5 各种花坛花境栽植花卉时的施工工艺及花卉栽植后及时浇水及栽植的质量要求。
4.10 水湿生植物栽植4.10.1 水湿生植物没有合适的水深难以生存,水湿生植物栽植后,必须满足最适水深的需要。
4.10.2 栽植土和肥料易造成水质污染,应加以防止。
4.10.3 栽植池(槽)的施工工艺有别于池塘栽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4.10.4 水湿生植物栽植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才能保证质量和景观效果。
4.10.5 水湿生植物的病虫害药物防治易造成水质污染,应予以防止,提倡生物和物理防治。
4.10.6、4.10.7 水湿生植物栽植后,应严格控制水位,防止水位不当,造成窒息死亡,并对成活率提出具体要求。
4.11 竹类栽植4.11.1、4.11.2 选择植株健壮、根系发育良好,一、二年生的竹苗,栽植后成活率高、生长势好。
由于各地自然条件差别大,栽植时间可不作统一要求。
4.11.3、4.11.4 根据散生竹、丛生竹的特性,进行竹苗挖掘,并应达到其规格要求。
竹苗在运输过程中,应进行覆盖,注意根部保鲜,严防失水,影响栽植成活。
4.11.5、4.11.6 竹苗栽植前的修剪要求及栽植的品种、位置、土壤整理、栽植方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保证竹苗栽植的质量。
4.11.7 竹苗栽植,应进行支撑、浇水,及时中耕、除草、松土,做好苗木栽后的养护工作,保证竹苗茁壮生长。
4.12 设施空间绿化4.12.1 屋顶绿化、地下停车场绿化、立交桥绿化、建筑物外立面及围栏绿化统称设施绿化。
设施绿化日益成为城市绿化的重要内容,应加强城市设施绿化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4.12.2 设施顶面一般都有防水层,如利用原有防水层时必须作渗水试验,合格后方可利用。
4.12.3 设施顶面栽植基层包括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水层、过滤层、栽植土层。
耐根穿刺防水层不能渗漏,确保设施使用功能。
排蓄水层、过滤层使栽植土层透气保水,保证植物能正常生长。
4.12.4 明确了设施顶面栽植基层的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水层、过滤层的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的要求。
4.12.5 为了保证园林植物能够正常生长及设施的保护,设施顶面、城市的交通岛、立交桥面层不适宜作栽植基层的设施障碍性面层可作栽植基盘进行绿化,并提出栽植基盘的质量控制要求。
4.12.6、4.12.7 由于设施顶面自然条件与一般绿地自然条件有很大区别,绿化的材料及施工方法也有所不同,必须明确设施顶面及立面植物材料栽植的质量控制和施工要求。
4.13 坡面绿化4.13.1 坡面一般易造成水土流失,进行坡面绿化时,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必须到位。
4.13.2 保护栽植层是坡面防止水土流失的重要措施,陡坡和路基的坡面绿化防护栽植层工程施工时按其内容进行质量控制。
4.13.3 喷播种植是坡面绿化较为先进的施工方法,按照喷播施工工艺进行操作,保证工程质量。
4.14 重盐碱、重黏土土壤改良4.14.1 重盐碱、重黏土地不进行土壤改良,不采取排盐及渗水措施,园林植物很难成活。
4.14.2 重盐碱、重黏土地土壤改良的原理和技术措施相同,为保证工程质量,所以应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
4.14.3、4.14.4 采取敷设排盐管(渗水管)、隔淋(渗水)层是重盐碱、重黏土土壤改良的有效方法,是多年实践的经验总结,并明确了重盐碱、重黏土土层排盐(渗水)施工的方法、质量控制要求。
4.14.5、4.14.6 排盐主管(渗水主管)与市政排水管网接通,使其盐水(渗水)顺市政管网排走。
局部地区雨后24h仍有积水,通过增设渗水井进行处理。
4.15 施工期的植物养护4.15.1 栽植后对园林植物及时进行养护和管理才能使园林植物生长良好,提高栽植成活率,保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
4.15.2 园林植物养护的内容较多,应事先编制养护计划,按规定的园林植物养护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4.15.3 使用剧毒农药易造成环境污染,也关系到人身安全,所以必须禁用。
4.15.4 生长不良或死亡的园林植物及时补栽,才能达到验收要求。
5 园林附属工程5.1 园路、广场地面铺装工程5.1.1 园林的园路、广场地面铺装工程既有组织园内交通又有观赏的功能,地面的基层及面层材料的品种、规格、结构层的纵横坡度、厚度、标高、平整度及施工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地面工程质量。
5.1.2~5.1.5 碎拼花岗岩面层、卵石面层、嵌草地面面层、水泥花砖面层、混凝土块面层铺设时,施工做法都有不同操作要求,必须明确各自的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
5.1.6~5.1.13 冰梅面层、花街铺地面层、大方砖面层、压模面层、透水砖面层、小青砖面层、自然块石面层、水洗石面层的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
5.1.14 地面工程的标高、平整度、厚度等是园路、广场的主要质量指标。
根据各地园路、广场施工经验,提出检验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5.1.15 侧石安装是园路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施工过程常易出现的一些缺陷,提出了侧石安装的质量控制要求。
5.2 假山、叠石、置石工程5.2.1~5.2.3 假山、叠石、置石工程开工前应做好施工单位选择、材料准备、施工放样等各种准备工作,并提出了开工准备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施工注意事项。
5.2.4 假山、叠石、置石的基础和主体构造是工程的承重关键部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规定,精心施工,保证质量,符合抗风、抗震、安全的要求。
5.2.5、5.2.6 假山基础施工时,灰土基础操作及混凝土强度等级的选用应注意的事项,有利于假山基础的承载。
拉底时,应用的石材不能风化。
5.2.7 假山、叠石主体工程是假山工程的关键部分,主体山石的砌叠、石间缝隙处理、跌水、山洞的砌筑,登山道走向,假山、叠石外形处理等的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
5.2.8 假山的顶峰必须和假山整体相协调,对收顶山石的选择、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做出相应要求。
5.2.9 置石是园林绿化工程中造景常用的一种手法,根据置石的特置、对置、散置、群置等主要形式,分别提出各种置石时施工技术和质量要求。
5.3 园林理水工程5.3.1 水景水池的混凝土工程在浇筑前,需将给水排水管道等各种预埋件处理好并符合设计要求,防止处理不好导致工程无法返工。
水景水池完工之后必须灌水试验,防止渗漏。
5.3.2~5.3.5 水景工程的管道安装、潜水泵安装、喷泉的喷头安装、水下电缆铺设是水景工程重要的部位,明确了各施工部位的质量控制要求。
5.3.6~5.3.8 瀑布、跌水要求出水均匀分布,形成瀑布状,形成良好的景观效果。
喷泉的喷头安装及水池外表装饰应满足艺术效果及安装质量要求。
5.3.9 驳岸是地面与水体的连接处,是陆地与水体交界处的构筑物,是园林水景的主要组成部分。
驳岸工程的基础、墙体、压顶应按其各个部位的施工工艺及其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5.4 园林设施安装工程5.4.1 园林设施是园林工程的主要内容之一,针对座椅(凳)、标牌、果皮箱等几种常见的园林设施安装工程提出质量控制规定。
5.4.2 护栏是园林绿地的重要维护设施,针对竹木质护栏、金属护栏、钢筋混凝土等护栏的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的具体规定。
5.4.3 绿地喷灌的喷头安装,要求定位准确,射程符合要求,接头无渗漏。
6 工程质量验收6.1 一般规定6.1.1 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的顺序。
根据质量验收的顺序确定了园林绿化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
6.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主要依据为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
工程质量验收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才能向有关单位报验,参加工程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规定资格。
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有关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及观感质量的检查作出明确规定。
6.1.3 工程物资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对工程物资进场必须加强检测验收。
6.1.4 工程质量验收应形成验收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归档。
6.2 质量验收6.2.1 本规范主要作为质量验收的依据,不作为质量评定等级,所以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6.2.2、6.2.3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必须合格,才能保证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合格。
6.2.4 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合格,单位(子单位)工程不能验收,所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必须全部合格。
6.2.5 单位(子单位)工程是施工单位最终完成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本条有关规定,才能向建设单位申报组织验收。
6.2.6、6.2.7 质量验收记录是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6.2.8 园林绿化工程不合格时可进行整改及整改后的验收规定。
6.2.9 园林绿化的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应进行整改,仍不合格时不得验收。
6.3 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6.3.1~6.3.6 对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程序和组织,进行了明确规定。
6.3.7、6.3.8 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质量监管部门组织协调处理及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合格后报备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