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特例外,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场所均应设置补风系统。
【特例1】地上建筑的走道。
【特例2】地上建筑面积小于500㎡的房间。
2、补风系统设置的基本要求:①、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②、应直接从室外引入空气;③、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④、应与排烟系统联动开启或关闭。
3、补风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①、自然补风方式:可将疏散外门、手动可开启外窗、自动可启外窗等作为补风口,防火门(窗)不应用作补风口。
②、机械补风方式。
4、补风口的布置要求:①、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相邻的防烟分区时,暖通设计杜老师补风口位置不限;②、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防烟分区时,补风口应设在储烟仓下沿以下;③、与排烟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5、补风口的风速要求:①、自然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3m/s;②、机械补风口的风速:人员密集场所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5m/s,其他场所不宜大于10m/ s。
6、补风管道的耐火极限要求:①、不跨越防火分区时,不应低于0.50h;②、跨越防火分区时,不应低于1.5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