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签订拥军优抚合作协议,为辖区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提供尊崇优待服务,并将联合开展关爱退役军人和拥军优属等活动。
根据协议,此次优惠对象为鲤城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他们将能享受气价优惠政策,年用气量280立方米(含)以内,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气价下降每立方米0.5元,即每立方米为2.831元。
据了解,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因公伤残人员等伤残人员;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加铀矿开采部队退役人员;部分烈士子女;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目前,鲤城辖区共有1032人符合优抚条件。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对象可直接持身份证到燃气公司营业厅办理相关业务,也可通过燃气公司企业微信进行线上办理。
“我们将提供优抚名单给燃气公司,按照‘一人一户头’原则为优抚对象办理相关优惠业务。
”接下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不断提升社会化拥军事业质效,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多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真正将拥军之情、惠军之措、暖军之心落到实处,切实提升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鲤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记者:赖良德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辑:李莹审核:郭巧燕、蔡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