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即:本市民防工程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上海税务为缴费人提供申报缴费“一站式”便民服务,畅通线上线下多元缴费渠道。
线下缴费:可通过本市民防部门出具的《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单》,至注册(登记)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入驻窗口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线上缴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具体方式请往下看吧!1 办理路径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2 操作步骤第一步:进入申报界面进入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模块,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点击【非税申报】,选择【非税收入通用申报】缴费人进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模块,选择按次申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点击进入申报。
第二步:完成申报在申报信息中点击增行,征收项目选择“人防办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品目选择“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费款所属期选择申报当日。
根据民防部门出具的核定单内容将“地上建筑总面积”填入应缴费基数,“减免金额”填入减免费额,依据减免理由选择减免性质代码等录入相关信息。
系统自动计算“本期应补(退)费额”。
在“备注”栏中手动输入民防部门出具的核定单民防编号(例,民防编号:市缴2021000),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
点击申报后,系统自动跳转申报结果查询界面,再次核对征收信息无误后,点击“缴款”。
第三步:费款缴纳进入【税费缴纳】界面,选择申报产生的缴费数据,可通过选择电子税务局支持的缴费方式完成缴费。
第四步:开具证明缴费完成后可进入【证明开具】模块,输入相应信息查询缴费数据,勾选相应缴费信息开具税收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