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北京房改时对待自住房的政策是,每平米按1470元计价,抛去工龄,职称等等折算,最后一套六十平米左右的自住房也就花两三万就可以买到所谓的住房房产证啦,也就是说,今后你可以在销售市场上出租或售卖你的房产啦,即使这样当年还有不少不愿意花钱购买自住房的,这些人的理由就是我每月交房租才几十块钱,如果花几万块钱购买自住房,本身就是我自己住的,难道不买还能给我赶出去不行吗?一个月交房租就几十块钱,一年也就不到一千多块钱房租,让花几万块钱购买自住房,这房子能住一百年吗?真是无语啦,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当年一段挺有意思的回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