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被汽车溅了一身水,你是自认倒霉还是积极维权?8月28日下午,家住余姚低塘的姜女士骑车过路口,被“飞瀑”浇了个“透心凉”,肇事车却扬长而去,郁闷不已的姜女士选择了报警讨说法。
“这种行为不仅不文明,而且已经涉嫌违法!”低塘交警中队指导员洪建松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4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在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8月29日,交警依法对肇事驾驶人孟某某处以罚款200元,并当面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无独有偶,8月29日,网友朱小姐通过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她在公交车站等车时,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溅湿了全身,她想找到车主,让车主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
该问题经受理后,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回复称,辖区中队第一时间进行了该时间地点的公共视频回放,因当天暴雨,视频过于模糊,无法作为证据来处罚。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后发现,在大雨天或者雨后,行人被汽车溅水的现象十分普遍。
不过,大多数人选择忍气吞声,仅有少部分人会较真维权。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陆忠飞律师解释,如果驾驶人的溅水行为对行人造成了利益损害,利益受损方就有权向驾驶人索赔,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的一种。
不过,此次事件朱小姐找不到车主,后续维权较难展开。
记者在此提醒,驾驶员行车经过积水路段,一定要慢行,顾及周边其他出行人员,这是基本道德,也是法律要求。
此外,走在路上的你如果不幸被“浇”了,记得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警方会尽可能地帮忙调解,或者你也可以直接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