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1日讯 遗产继承按理来说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家住烟台莱阳的张先生却遇到了麻烦。
张先生的爷爷奶奶去世之后留下了两处房产,由他来进行继承,并且已经取得了莱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遗产继承证明。
可是,张先生拿着证明去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却遇到了麻烦,被告知说没法过户,这怎么回事呢?遗产继承 房子却因被抵押无法过户!张先生所继承的这两套房子位于莱阳市清水路小区一区A225号和A226号。
2019年8月29日,莱阳市人民法院出具了一份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上明确了这两处房产由张先生继承,既然有了法院的证明,那为什么张先生的过户手续却无法办理呢?随后,记者和张先生一起来到莱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情况。
对于张先生所提出的疑问,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这两处房屋在银行做了贷款抵押,现在还没有解除,即使拿着相关的继承材料来也无法办理过户。
2011年已撤销抵押登记 为啥迟迟没执行?张先生告诉记者,房子被抵押这件事他是知道的。
2011年时,张先生的爷爷曾因这件事到法院进行起诉,原因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子被抵押给了银行进行贷款。
在经过法院调解下,莱阳市房产交易监理所向法院出具了关于撤销抵押登记决定书。
随后,张先生拿出了两份由莱阳市房产交易监理所出具的撤销抵押登记决定书,其中明确了两处房产的位置和撤销抵押登记的原因:抵押人的签字均非其本人亲笔书写,是采取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取得房屋抵押登记,经研究,现依法撤销抵押权。
记者看到,在张先生所出具的撤销抵押登记决定书上写的非常明了,从2011年就已经决定要撤销抵押登记,那为什么现在这两套房产还处于抵押状态?张先生手上的撤销抵押登记决定书到底管不管用?拿着它能不能顺利地将房产解除抵押完成过户呢?机构改革 原部门出具的撤销决定没了法律效力?!张先生告诉记者,工作人员在看过文件之后,表示这份文件没有法律效力。
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2011年出具撤销抵押登记决定书的莱阳市房产交易监理所已经不存在了,相关的职能移交给了不动产登记中心。
既然决定书上盖着公章,那为什么现在对方又不认了呢?为此,张先生多次到莱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诉,但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直不承认这份文件。
自己盖的章,出具的文件,到头来自己又不认,这让张先生想不明白。
莱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说,现在想办理过户,必须要找银行和法院提供证明。
银行方面表示,这件事相隔时间过久,需要调取档案查看后才能回复张先生,但并未给出具体回复时间。
除此之外,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张先生仍然在等银行的消息并跟当地法院进行了联系,希望能有办法解决。
可是张先生心里一直有一个疑问,职能部门自己出具的文件,盖着公章,答应好给办的事,足足过了快九年,压根没给办。
机构虽然改革了,可相关职能是不动产中心接管了,怎么就不认了呢?这里面是不是另有隐情?这两处房产能不能够顺利地解除抵押并且办理过户呢?闪电新闻还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