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海关11月3日消息,近日,在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的严密监管下,3个共载有78.84吨“洋垃圾”的集装箱从佛山高明珠江码头装船退运出境。
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关员查获“洋垃圾”此前,某公司向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申报进口1批78.84吨的“高分子防水材料”。
现场关员在对该批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为黑色卷材,展开后无货表面不平整、规格差异较大,并有明显凹痕,散发出浓烈刺鼻气味。
经取样送专业机构部门鉴别实为不合格的再生聚氯乙烯产品,确定为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洋垃圾”。
海关提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境外固体废物在我国倾倒、堆放、处置。
对于违法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海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依法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 通讯员:关悦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廖雪明 通讯员:李维健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廖雪明、林琳 通讯员:李维健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凤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