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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香江控股公司简介)

发布:2024-07-29 浏览:35

核心提示:上市公司名称: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香江控股股票代码:600162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社区新安四路198宝立方珠宝城B座L8-01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一致行动人1: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海马”)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洲石路743号C栋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一致行动人2: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香江控股股票代码:600162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社区新安四路198宝立方珠宝城B座L8-01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一致行动人1: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海马”)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洲石路743号C栋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一致行动人2: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集团”)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一致行动人3: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股权”)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80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3404-3406股份变动性质:增持签署日期:2019年9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性质:民营主要股东:根据工商信息查询,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翟美卿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279482624J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社区新安四路198宝立方珠宝城B座L8-01营业期限:56年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策划及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家俱的生产(生产场地另行申报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二、一致行动人情况(一)一致行动人1: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根据工商信息查询,香港利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8.397%股权;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3%股权注册资本:80168.23万元法定代表人:翟美卿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279324837M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洲石路743号C栋?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家具、床上用品、装饰材料、室内装饰用品、灯饰、办公系列用品、文教文化用品、百货、日用杂品、针纺织品、服装、家用电器、工艺品的批发及零售;柜台出租;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二)一致行动人2:香江集团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根据工商信息查询,刘志强持有60%股权,翟美卿持有40%股权注册资本:88706万元法定代表人:翟美卿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618631322D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策划;企业经营管理;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三)一致行动人3: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根据工商信息查询,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根森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594320377P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营业期限:20年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基于看好香江控股的发展前景以及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分析判断,因此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计划自 2019 年9月11日起十二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自 2019 年9月11日起十二个月内将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不超过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67,915,600股。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3,395,781,424股)截止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如有实施新的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一、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前,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19,251,828股,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13,261,476股,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0,201,005股,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6,648,438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1,819,362,747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53.577%。
本次权益变动后,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20,619,361股,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13,261,476股,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6,910,805股,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6,648,438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2,187,44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16%。
注: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3,395,781,424股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1、2018年12月24日,南方香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上市公司股份4,745,000股,约占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140%,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063万元,增持均价为2.24元/股。
2、2019年1月15日,南方香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上市公司股份60,441,700股,约占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780%,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3,720万元,增持均价为2.27元/股。
3、2019年9月4日,香江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2,799,800股,约占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082%,增持金额约为674.7518万元,增持均价为2.41元/股。
4、2019年9月9日,香江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31,533,900股,约占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929%,增持金额约为7,883.475万元,增持均价为2.50元/股。
5、2019年9月10日,香江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32,376,100股,约占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953%,增持金额约为8,126.4011万元,增持均价为2.51元/股。
6、2019年9月11日,南方香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236,180,833股,约占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的6.955%,增持金额约为59,517.569916万元,增持均价为2.52元/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及协议转让方式已累计增持368,077,333股非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0.83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187,44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16%。
三、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情况如下: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1,320,619,361股,其中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60,552,763股;持有非限售流通股1,060,066,598股。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713,261,476股,其中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3,819,097股;持有非限售流通股599,442,379股。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106,910,805股,其中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0,201,005股,持有非限售流通股66,709,800股。
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46,648,438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四、目标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本次增持的目标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香江控股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如下:1、2019年9月4日,香江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2,799,800股,约占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082%,增持金额约为674.7518万元,增持均价为2.41元/股。
2、2019年9月9日,香江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31,533,900股,约占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929%,增持金额约为7,883.475万元,增持均价为2.50元/股。
3、2019年9月10日,香江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32,376,100股,约占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953%,增持金额约为8,126.4011万元,增持均价为2.51元/股。
4、2019年9月11日,南方香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236,180,833股,约占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的6.955%,增持金额约为59,517.569916万元,增持均价为2.52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截止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声明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1: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一致行动人2:香江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3: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签署日期:2019年9月11日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翟美卿日期:2019年9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翟美卿签署日期: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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