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种类一直以来都是事业单位考试的核心重点,那么公文有哪些分类呢?这些分类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根据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规定,公文种类主要有(15种),具体包括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等15种。
下面跟着小编一起看下其中比较类似的文种的简单比较。
决议与决定:主要区别是是否经过会议集体讨论并表决通过。
决议主要是通过会议表决的一些全国、全党性质的重要事项。
决定运用相对灵活,具体一些,形成的过程和程序没有决议严格。
决定与命令:命令的制发单位有明显要求,范围小。
(具体区别看下图一)请示和报告:行文目的不同、行文时间不同、内容含量不同、处理办法不同。
(图二所示)图一:决定和命令的具体区别图二:请示和报告的具体区别上面说了公文文种的区别,那么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会出现什么样的题型呢?这些题型怎么快速回答呢?通常情况下选项中会出现如下几种情况:一、缺少文种:规范的公文标题要包含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个要素,缺少一个要素的标题是属于不规范的标题。
二、使用非法文种:例如“关于2017年工作要点”,这个标题在非正式行文时可以使用,但是一旦作为公文印发,就属于不规范的标题,这时应该改成“XXX印发《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文种重叠四、生造文种五、文种作为公文标题六、文种混用七、同类公文使用不同文种八、错用文种以上八种是事业单位考试中常出现的公文选项题型,大家在备考的过程中应该善于总结和对比记忆相似文种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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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贵州中公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