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问答第六十七期1国务院由哪些人员组成?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包括:(1)总理,(2)副总理若干人,(3)国务委员若干人,(4)各部部长,(5)各委员会主任,(6)审计长,(7)秘书长。
2国务院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的任期是如何规定的?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对于同一职务任满两届的,不影响再任其他职务,如国务委员升任副总理。
3国务院常务会议由哪些人员组成?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国务院常务会议由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4国务院依法可以行使哪些职权?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1)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2)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3)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4)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5)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6)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7)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8)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9)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10)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11)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12)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13)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14)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15)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16)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17)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1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国务院设立的审计机关有哪些职能和职权?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6全国武装力量由谁领导?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我国国防法对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内容做了进一步的具体规定,即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等等。
7中央军事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包括下列人员:(1)主席,(2)副主席若干人,(3)委员若干人。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8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有何规定?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也就是五年。
考虑到军事领导工作的特殊性,军委主席没有任职届数的限制,可以连选连任。
9宪法规定在哪儿可以设立自治机关?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二条规定: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10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什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地方”表明它是区域性的,其权力效力仅限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并且要接受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力机关”表明它是有权决定国家事务的机关,本级的其他地方机关要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