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对快递员标签使用作出规定。
《食品安全法》将规范网络食品封存、“明厨亮灶”等方面。
食品经营者应使用能够密封的包装,如有破损则应拒绝派送。
运输过程中若未使用标签材料,将责令纠正并罚款200-500元。
之前,南京还发布了《餐饮和外卖一次性标签的使用规范》,促进了外卖标签的应用。
在南京一家著名的连锁店,27号下午,一名员工说,他们已经把包装换成塑料包装,以确保送出的食物的安全性。
而其他的快餐店,则会在外卖的最外面贴上一张纸条,但外卖盒子上却没有贴上。
在采访中发现,经过近年来的大力推行,许多餐厅都使用了“封签”,但因为没有明文规定,还是有不少餐厅没有将标签贴在餐厅的外盒上。
一家小餐厅的工作人员做好食物后,将食物用一个塑料袋子装好。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介绍,南京市地方标准《餐饮外卖一次性封条使用规范》中规定,“一次性封条”是为了保证外卖配送环节的食物质量,避免食物在运输中被人撕开或者损坏,而采用的一种一次性密封的包装物。
在每日的检查中,也会督促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多用、用好这些外卖封条,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上门进行指导。
在接受采访时,许多顾客都说,包装标签对食物的安全性有很大的保障作用,他们也期望更多的商家能够采用包装标签。
现已公布的《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已在江苏省司法厅网站上进行了详细的查询和解读。
欢迎社会各部门及社会各界于八月十一日之前,透过三种途径(寄往江苏省北京西路28号,南京市鼓楼区,邮政编码:210024,北京西路28号,江苏省司法厅),并在封面上印上「征求建议」的文字;发送到025-83308321的传真;具体细节请发送到zqyjf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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