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仪式3月22日,金坛雀舌正式开采,记者从该区相关部门获悉,今后该区将严格按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对“金坛雀舌”的产销进行管理。
有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文件表明,金坛雀舌茶产地范围为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指前镇、朱林镇、直溪镇4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据介绍,“金坛雀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于2007年12月由金坛市茶叶协会注册,商标注册号:5508967。
“金坛雀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于2010年3月由金坛市人民政府申报,于2012年12月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使用。
金坛茶企、茶农在使用“金坛雀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在茶叶包装上使用“金坛雀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必须取得常州市金坛区茶叶协会的授权许可;2.在“金坛雀舌”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种植、生产的茶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后方可使用“金坛雀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3.在茶叶包装上不得使用与“金坛雀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近似、易产生误解的名称和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
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希望广大茶企、茶农自觉遵守“金坛雀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要求,健全生产经营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金坛雀舌”质量水平和品牌效益。
该区也将本着服务产业发展的角度,坚持边整治边规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金坛雀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行为,推动提升全区“金坛雀舌”品牌使用与管理规范化水平。
通讯员 王珊 李程娟 扬子晚报/紫牛记者 毕俊星链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标示某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