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支付宝查询服务功能,市民可打开“支付宝”,点击“城市服务”选择公积金选择所需服务,即可了解相关信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
另外,每年7月份,全市各缴存单位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单位会根据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变动情况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调整一次。
欢迎登陆支付宝查看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另外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青岛市公积金个贷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与申贷职工(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相挂钩首次申贷的按照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二次申贷按照10倍计算。
自2019年6月1日起青岛市取消二次贷间隔期限限制首次贷结清后即可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友情提醒广大缴存职工,购房拟申办公积金贷款的,要注意保留充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免影响可贷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