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与税法的概率1.税收的内涵(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求。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二者关系概括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分为三个方面,一为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1.双主体:征税主体,税务机关,海关;纳税主体,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确定权利主体另一方。
2.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征税对象。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税法基本原则税法基本原则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在税收法制中的体现,是国家税收法制的理论基础。
1.税收法定原则--基本原则的核心(1).含义: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明确(2).内容: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税务合法性原则。
2.税收公平原则含义: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3.税收效率原则(1)经济效率: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系的有效运行(2)行政效率: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4.实质课税原则含义:只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