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博友海家具厂,该家具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具体信息如下: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博友海家具厂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6MACB3BD400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法定代表人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龙市监行罚罚字〔2023〕163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违法事实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
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处罚类别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并作以下处罚:一、没收涉案侵权商品床垫4张(详见《场所/设施/财物清单》(编号:C2100362); 二、罚款贰万元整(¥20000)。
罚款金额(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处罚决定日期2023-10-07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