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我市普通住房标准事宜通知如下: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二是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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