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作为激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有力推动产业升级的关键举措,吸引了众多企业的密切关注与踊跃参与。
然而,这一申报过程所具有的复杂性以及高标准要求,常常使得企业在筹备阶段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疑难点。
从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明确确立,到研发费用归集的精准无误,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的精确计算,再到技术创新能力的全面评估,每一个环节都在考验着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与创新能力。
华夏泰科在本篇文章中,致力于深入汇总并分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过程中那些常见的疑难点,通过详尽的解析以及富有针对性的策略建议,为企业精心打造一套清晰明确的应对指南,全力助力企业在申报的道路上稳步前行、行稳致远。
一、哪些费用可以归入研发费用?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进程中,研发费用的归集问题已经成为众多企业在项目筹备时最为棘手和头痛的难题!那么,企业应当如何有效地规避税务核查所潜藏的风险呢?究竟哪些费用能够被纳入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范畴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口径可以细分为八大类别:(1)人员人工费用(2)直接投入费用(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5)设计费用(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8)其他费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其他费用”主要指的是上述 1 至 7 项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但通常情况下,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 20%。
当然,若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则另当别论。
二、失败的研发活动是否可以进行归集?只要是研发活动,不管是否成功,都可以进行归集。
三、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注意事项在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时,需要注意以下细节:1、准确归集分母:分母是企业同期总收入,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是会计报表调整后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和调整项目等。
视同销售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利息收入也应计入,企业应按纳税调整后的利息收入净额计入收入总额。
2、准确归集分子:分子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企业接受委托研发取得的收入也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范畴。
3、注意其他细节:企业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受托研发合同登记。
对于委托研发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委托方仅能以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其研发费用总额,而受托方不受此规定限制,可全额确认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四、认定中“三表一致”的重要性近些年来,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正逐步从“促进增量”朝着“提升质量”的方向转变。
在审核过程中,除了对申报材料的前后逻辑一致性、规范性、技术要点的有力支撑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之外,更是进一步加大了对财务研发数据方面的审查力度。
特别是在财务审核环节中,针对“三表一致”要求的提出,再加上审核的形势日益严苛,这无疑凸显出了项目前期统筹规划的极端重要性。
在申报工作的初始阶段,企业往往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研发专账,或者建账不够规范,常常会通过“临时调账”等方式来应对处理,这样就很容易出现“一表一数”的不良现象。
这不但会给审核人员留下企业“财务体系不健全、不规范”的负面印象,严重影响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审核通过,而且还可能在申报过程中,面临来自科技、税务等主管部门的核查风险。
所以,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初期,企业的财务人员,就务必要清晰明确研发费用三大归集口径的具体概念。
“三表数据”应当严格依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以及《会计准则》和《税务准则》的相关规定,规范地建立企业的研发专账。
当然,“三表一致”要求的提出,也迫使企业必须立足实际情况,以财务规范作为切入点,对研发人员、研发项目、成果转化等进行全面的系统化管理,以此来推动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认定必须清楚的名称概念国家之所以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其目的在于激励企业将发展重心转向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或者服务。
所以,在申报资料的归集整理过程中,重点在于要为企业提供从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再到产品或服务销售的整个过程的有力证明材料。
PS、RD、IP 正是构成上述技术转化流程中核心内容的简称。
1、PS: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这指的是完全符合国家技术重点范围、技术领域和产品参考目录的全新类型产品。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衡量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标准,其中包括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 60%这一核心指标。
在填报时,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一是依据产品的类别来分类;二是按照产品或服务的关键技术进行分类。
2、RD:代表研究开发活动研究开发活动指的是企业在朝着高新技术企业方向发展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研发项目。
所产生的项目必然是实现成果转化的,但不一定能够实现销售收入。
在填报时,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一是根据企业实际的研发项目进行分类;二是根据企业所取得的专利来分类。
3、IP:代表知识产权通常指的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这也是企业的智力资产。
六、认定前的核查需注意哪些方面?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过程中,需要经历一系列的核查工作,那么这些核查具体都涵盖了哪些部分呢?企业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1、如何证明收入是高新收入?如果企业销售的是产品,那么就需要证明其售卖模式并非“商贸行为”,而是“自产产品”;如果企业销售的是服务,就必须清晰地说明服务的核心技术是否在《技术领域》的范围之内。
2、高新收入和知识产权的关系?对于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所形成的收入,需要企业详细描述所取得的知识产权和产品(服务)之间的关联关系。
3、如何证明发生的研发费用?除了要有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之外,还需要查看企业的研发费用明细账,企业需要在审计报告中设立“研发支出”、“研发费用”等相关科目。
4、如何证明企业的人员情况?需要提前准备好详细的花名册、岗位说明、个税或社保证明、学历证明等一系列人员证明材料。
七、申报不通过的几大原因?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申报过程中,很多企业反映,明明已经按照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提交了充分的佐证资料,然而在评审过程中却仍然未能通过认定。
以下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工作指引进行了归纳总结,梳理出了由于理解不够深入,从而导致申报失败的几大主要原因:(1)所填写的高新技术领域与企业实际的主营业务方向不相符;(2)知识产权未能提前进行合理布局,而是在项目申报的当年临时申请或者购买;(3)知识产权的类型过于单一(多数企业都没有专利),并且数量仅仅按照认定要求的最低标准来进行准备;(4)科技研发成果的技术含量过低,并且与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服务)之间的关联性不够紧密;(5)未能提前建立研发费用辅助台账,大多存在临时挪用、转借成本费用的情况;(6)财务数据的填写不够规范,没有统一归集口径,从而导致“三表不一致”;(7)科技成果转化的数量不足,并且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品类较为单一;(8)企业管理体系不够健全,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相对较低;上述这几类情况,大多是容易被企业所忽视,从而导致失分的原因。
所以,企业在申请前期,一定要严格按照专家“评分标准”,提前精心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筹划工作。
八、高企奖补资金该如何入账?当高新技术企业成功取得了政府的奖补资金之后,却不知道应当如何进行入账处理?企业所获取的财政补贴收入(除了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部分),在会计处理上通常会将其视为损益。
原本的规定是计入补贴收入,而新的会计准则要求将其计入“递延收益”或者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具体的处理方式,我们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第八条的规定来执行。
即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九、奖补资金属于免税收入吗?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企业所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了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当计入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
对于企业所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
上述所提到的财政性资金,指的是企业所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