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6月5日,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桑珠孜区美颜堂日用品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的“阿吉朗萨”染发剂无中文标签。
2024年6月14日,依法予以立案。
经查,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涉案产品(“阿吉朗萨”染发剂)共20盒;2.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大写:壹佰贰拾元整);3.罚款人民币16100元(大写:壹万陆仟壹佰元整);罚没款共计16220元(大写:壹万陆仟贰佰贰拾元整)。
根据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行政处罚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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