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泰安市被确定为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开始,确定汶河新区、东部老城区作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相继下发了一系列文件,以规划为引领,以工程为抓手,全面推广海绵城市建设。
截至目前,泰安市城区共形成海绵城市汇水面积42.23平方公里,累计减少硬覆盖地面150万平方米以上。
“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记者从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口中了解到,为了让海绵城市建设有规可循,泰安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了《泰安市海绵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泰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将海绵城市建设融入道路广场、园林绿地、城市水系统等各类工程建设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泰城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75%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
由于海绵城市建设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住建、规划、水利等部门,泰安市政府成立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责任,在项目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环节中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总体来看,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先行,汶河新区、东部老城区作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示范先行,一批建设手续齐全、示范带动作用好的项目先后落地实施。
博阳路、万官大街、佛光路道路建设工程,梳洗河生态水系改造和提升工程,汉博园一期工程、大汶河流域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一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先后实施。
此外,为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我市积极争取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并按照建设标准和海绵区域面积对资金进行合理分配,支持海绵城市试点区域、示范项目建设,累计获得资金6386万元。
在确保资金保障的同时,我市严格督查考评,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海绵城市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将公园绿地、道路广场、建筑小区、水系整治等方面的海绵体建设项目实施及运行情况作为评定海绵城市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将海绵城市建设目标纳入评价考核体系,促进海绵城市建设落到实处。
未来,市住建局将继续以海绵城市作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践行绿色理念,打造绿色宜居城市,最大限度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调蓄、渗透、净化和利用,优化城市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隆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