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期,指正式开工至完成设计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天数,工期定额则是评价工程建设速度、编制施工计划、签订承包合同的依据。
我们在工作中经常接触施工工期,施工合同上注明的施工作业天数就是约定的施工工期。
但是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关于工期的各类问题,必须了解工期定额以后才可以确定施工工期。
本文将结合多个真实案例,为你介绍二者的区别、工期对施工成本的影响以及施工工期索赔的常见考虑因素。
工期对施工成本的影响在合理的作业时间内完成合同要约,项目投入的成本最低,但是施工过程中经常碰到合同工期变化,导致施工成本增加。
1、压缩工期一般需要增加项目管理人员、新增分包队伍、机械设备增加、周转材料配置增加,间接增加成本还包括人工作业面减少降效费用、各工种交叉作业影响增加费用、夜间施工降效费用、加班工资补贴以及涨薪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增加费用等。
案例1:某项目15栋高层住宅楼,现场分为三个阶梯流水段施工,最前段已经完成第10层主体结构,最后流水段完成首层主体结构。
甲方为了赶工期,提前完成90天时间,施工单位提出以下索赔增加费用:①由于项目增加工人,原有一个工长管理两栋楼施工,现在项目部必须增添4个工长,每个工长只能服务一栋楼,增添工长每个人每月增加9000元。
②赶工期间临时招分包队伍困难,劳务分包价格超出原有同类劳务分包价格,是赶工直接导致的原因,需要在原有分包价格的基础上补偿10%的劳务价格。
③由于全天24小时施工,施工塔吊超出负荷作业,需要新增2台塔吊施工,需要每日增加25吨汽车吊4台,需要增加混凝土布料机3台,共计50万元。
④原有胶合板及模板支撑体系三层周转使用,现在混凝土浇筑时间缩短,需要配一套新模板及支撑体系,按照模板面积每平米增加折旧费3元和模板支撑租赁费5元。
⑤缩短工期发生间接费用。
由于人工作业面减少发生降效,各类工种综合降效约5%;工人夜间施工降效约10%;每日每人加班补贴30元/小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需要增加场地硬化330平米,需要增加搭设安全防护等工作。
本项综合计算需要增加90万元。
甲方在协商谈判时提出,工期缩短相应的人材机也会减少。
但是工料机数量没有减少的情况下,作业强度相同,消耗应该相同。
比如机械作业时间减少,吊运材料工程量不变,实际就是增加了负荷。
2、延长工期一般需要增加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分包队伍停工窝工损失、机械租赁或停滞发生的费用、材料涨价发生的费用、周转材料摊销增加费用,间接增加成本还包括文明施工费用维护和摊销、分包工人工资涨价费用、设备折旧增加费用、作业界面停工保护措施等。
案例2:某项目15栋高层住宅楼,现场分为三个阶梯流水段施工,最前段已经完成第10层主体结构,最后流水段完成首层主体结构。
根据甲方预售房情况要求本项目延长工期90天,停止施工最后流水段的12#~15#楼施工,施工单位提出以下索赔增加费用:①由于项目工期延长,流水段继续施工的栋号管理人员工资增加3个月(90天),每人每月工资平均9000元。
②分包队伍停工后遣返工人路费每人500元,停工后收尾工作导致窝工160工日。
③停工流水段12#~15#楼的2台塔吊保留停滞,每月每台租赁费用2.1万元。
④停工至复工期间主要材料上涨5%,调整差价费用。
⑤外脚手架搭设租赁费用,每平米每月增加8元,模板支撑体系租赁回运运输费3.5万元。
⑥延长工期发生间接费用。
停工流水段12#~15#楼外架的绿网更换每平米8元,复工时塔吊机械重新调试费1.5万元,12#~15#楼复工后分包价格上涨8%调整差价,停工后地下室入口搭设防雨水保护措施和预留钢筋防护措施共计3.2万元。
施工工期索赔的常见考虑因素施工工期索赔,小型民营企业拿不到索赔费用。
工期索赔原因错综复杂,列举出以下几种常见原因:1、施工单位没有索赔经验,没有组成索赔证据,虽然申报索赔但是结算时索赔费用没有理由反驳,甲方不予补偿。
2、施工单位害怕破坏与甲方的关系,认为索赔性质就是找理由朝甲方要钱,自愿放弃索赔,结算时让步或者为下一个合作项目赢取信益。
3.施工单位部门协调不力,责任不明确,无法组成索赔证据资料。
4、害怕甲方反索赔或在施工过程中抓住弱点克扣工程款。
大型施工企业往往是在投标就考虑索赔事项,利用二次经营通过索赔获得收益。
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各种有力证据,结算时提出索赔费用。
工期定额的使用方法工期定额在工业项目和大型建筑工程中应用的较多,房地产项目一般根据以往项目工期约定合同工期,但是在发生争议时才会用到工期定额。
工业项目一般按照工期定额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大型建筑工程以工期定额为参考标准,确定工期和各阶段的工期。
房地产项目工期定额主要作用是以结算争议和工程鉴定依据为主。
案例3:天津市某项目15栋结构类型和使用功能相同的住宅楼,都为5层混合结构带独立地下自行车库,各栋楼面积见下表。
根据工期定额(TY01-89-2006)总说明第十二条“同期施工的群体工程中,一个承包人同时承包2个以上(含2个)单项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最大工期的单项(位)工程为基数,另加其他单项(位)工程工期总和乘以相应的系数计算:加一个乘以系数0.35;加两个乘以系数0.2;加三个乘以系数0.15;加四个及以上的单项(位)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位于前四位的单项工程分别是10#、11#、12#、9#楼,根据这四个单项工程可以计算出该项目的总工期。
下面分别求出这四个单项工程的工期。
1、求10#楼工期:基础工程工期,该工程有地下室一层,地下建筑面积为654.37m2,天津市地下属于1类和2类土质,天津属于2类地区,查定额第5页“有地下室,1000平米以内,2类地区”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