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大的商场,消防设施严重不健全,万一出现火灾,谁来担责?”近日,武汉市民李先生向二三里资讯反映,到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上的和平大世界建材装饰城(以下简称“和平大世界”)购买家具,发现大多数商户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市场内储存大量易燃可燃货物等,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现场调查:消防设施不健全、存在遮挡、圈占消防栓等问题4月26日,二三里资讯在和平大世界走访时发现,面积数百平米的商铺屋顶没有自动喷淋装置,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部分商户存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及占用防火间距等问题;还有的商户内堆放了大量的纸板等易燃物品。
(商铺内没有自动喷淋装置)(消防栓直接设在商户店内,且周围被杂物遮挡)消防通道疑被近百平方彩钢房占用此外,二三里资讯还发现,和平大世界临8-5城和8-6城一侧有数十间搭建的彩钢房,部分已建成并租给商户,还有部分在装修中。
二三里资讯注意到,彩钢房所在的位置为消防通道,搭建彩钢房后,道路仅剩下5米宽,路边还停放有汽车,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楼顶也加盖有彩钢房)二三里资讯查询了解到,我国《消防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应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场负责人:却有不到位的问题,消防设施正在逐步完善4月28日上午,二三里资讯致电武汉市武昌区杨园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安监办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将相关情况记录后反映给领导,调查后给予回复。
随后,一位自称是和平大世界的刘姓负责人回复二三里资讯:“家具城的房子是1994年建造,有些房子介于城中村改造,前期没有喷淋,但有开业许可证,后续通过整改,逐步对一些商城也增加了一些喷淋,包括消防卷帘都按政府的相关规定做了一定的补充。
这个地方属于城中村,一直处于城中村改造状态,由于时间的未确定性,消防设施正在逐步完善中,肯定也有消防设施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彩钢房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这两处都报有规划,也有相关手续,是符合要求的,随后会把相关审批手续及情况说明发至邮箱。
”截至发稿,二三里资讯未收到杨园街道办事处任何回复,和平大世界的刘姓负责人也并未提供相关审批资料及情况说明。
《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关于该商场消防设施及占用消防通道问题,二三里资讯将持续进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