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驿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王海鸿表示,“《办法》明确了9条企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作为管理部门,我局将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及时处置企业违反《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对于消费者通过投诉、申诉和举报等方式反映的问题和情况,我们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置答复”。
(张践 朱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