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这农村农民种地的繁琐事还真的多。
因为现在实行的是责任田,各家各户都有一块或几块田地,块块相连。
国家为振兴乡村,在地里面打了浇地用的机井,一般是几十亩一眼井,或多或少不等,盖了机井房;又装上了地埋管,让水从地下过,这样浇地比较方便快捷;还设置了地埋线直通机井房,这样安全系数较高,浇地的时候只需合上用电闸刀,地埋管就顺利出水可浇地了,很方便的。
不得不说国家为农民种地考虑得还是很周到的,为乡村振兴做出不少贡献的,值得赞扬。
可就是有了这些便利条件农民种地的繁琐事也逐渐多了起来:地边界的变动,地埋线,地埋管的维修和配件的费用,机井的维护、维修和配件的费用等等等等,(这些地埋线、地埋管、机井等时间长了会人为的受到损坏,需要修理。
)好多事情需要有人来管理,来维修保护,这样就出现了不少的矛盾。
这不昨天刚修好了两个机井房的地埋线,因为建桥时地埋线被挖断了,所以线陷下去很深,需用挖机来挖出来。
挖机费用、配件费用、賠人家地产量费用等等共计871元,就因为分摊这个费用时产生了不同的看法,产生了矛盾。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昨天上午我的一个叔伯哥叫我一起去修地埋线,因为相邻两个机井上的地埋线都损坏了,又因通往两个机井上的线在一起埋着,(一个方向,远近而已)需要专业人员来探测地埋线损坏的位置,挖开修理。
于是两个机井上浇地的用户都来了一部分人,大家一起干活,挖的挖,(因人工没挖出来,后来又用上挖机了)修的修,还有两个人到镇上买配件,经过一天的忙碌这个地方总算维修好了,他们的机井正常通电了,可以用了,至此费用花费了871元。
然而我们的机井还是有一根线不通电,那就说明还有损坏的地方,又经过探测,找到了损坏位置,挖开修理,终于通电,大功告成了。
可就是因为这一根线又产生了100元的费用(探测费用),还有之前的维修费用871元,这两项费用。
后来就因为分摊费用时产生了矛盾。
本来在维修之前说好的两个机井地埋线一起维修,费用按地亩总数平摊,一亩地合多少费用折算,大伙该拿多少拿多少,我也觉得这样比较公平。
他们井上大概有20家用户,100亩左右的耕地,而我们井上只有7家用户,35亩耕地,这样一看,他们觉得吃亏了,因为他们井上用户多,地亩数多,因此要平摊的钱多,而我们井上的用户少,地亩少,所以平摊的钱数少,他们觉得不平衡了,觉得自己吃亏了。
因此又说不按地亩数平摊了,而按这两个机井每个机井一半费用平摊,并且后来产生的100元费用也要我们自己井上的用户拿出,我觉得这样不合理了。
既然是两个机井一起维修的,就应该是不管哪个井上出现几个地方问题,都应该维修好,直至通电,费用大家平摊。
而他们却不这样认为,不但不承担后来这100元的费用,连以前说好的按地亩数平摊也不算了,而要按这两个机井每个井一半费用平摊。
因为这还闹了不小的矛盾。
大伙说他们这样的做法合理吗?你们觉得这个维修费用到底怎样分摊更合理些?我的想法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
这次吃些亏吧,按照他们的说法,100元的费用我们井上用户自己拿,871元的费用一个井上一半,这样的话当然我们井上的用户分摊的费用更多一些。
但是,只有这一次,也就是最后一次合作一起维修,从此以后各修各的,各管各的,永不再合作。
后来我们这个井上的几家用户也同意了我的意见,平摊了这个的费用。
至此这场风波也算画上了一个句号。
网友们你们认为我的做法对吗?你们那里有没有类似情况?换成你们应该怎样去做呢?大伙讨论一下以后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怎样去做更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