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大事不外乎求学、结婚、生子、养老但无论哪一件事都离不开房子为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政府推出了限价房的利好政策可让人吃惊的是江南君调查发现捆绑销售开具阴阳合同等方式变相涨价甚至私定“霸王条款”牟利等乱象在南昌多个楼盘存在房管部门表示这种行为不在其行政管理范畴之内不好干预···此前江南君报道了南昌首地·蓝天熙郡捆绑销售还私定“霸王条款”(戳文字查看完整报道)消息一发出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关注随后江南君再次来到南昌市房管局就此事进行追踪采访将调查核实“捆绑销售”昨日上午9时30分许,记者来到南昌市房管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将记者挡在门外。
当得知记者是来“报备”采访开发处负责人时,一名自称是办公室主任的魏先生出来告诉记者,开发处黄处长开会去了,具体什么时候会回办公室他也不清楚。
当记者询问黄处长手机号码准备预约采访时,魏先生也以私人号码不方便为由拒绝了。
所幸,等候近一小时后,开发处黄处长终于出现了。
当记者将南昌首地·蓝天熙郡捆绑销售还私定“霸王条款”一事向黄处长反映后,他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开发商确实不能强制购房者买房之前必须先买车位。
因此,将尽快联合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捆绑销售”一事,进行调查核实。
如果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届时,会将相关信息反馈给记者。
“霸王条款”不好干预 对于南昌首地·蓝天熙郡的购房者而言,最无法接受的还有“特殊说明”上注明的“若因政策等不能房贷须7日内付全款否则不退定金”的“霸王条款”。
针对此事,购房者应该如何维权?房管部门又该如何去规范开发商的“霸王”行为?“不好干预”不好干预然而,黄处长却表示,开发商所制定“特殊说明”,实际上是一种约定行为,是对未来不可预见因素而制定的特殊约定,这种行为不在房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范畴之内。
因此,针对开发商私定“霸王条款”一事,他不好干预,建议购房者找法律部门咨询或维权。
“不是我们不想管,而是这方面确实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授权。
”黄处长说,法无授权不可为。
除了有“霸王条款”还有楼盘在玩“阴阳合同”也就是说购房价≠合同价到底怎么回事?市民投诉昨日南昌市民章女士向江南都市报e帮到底栏目组反映称,她在城泰湖韵天成楼盘买了一间商铺,总价是195.5万元,但在签合同的时候她发现合同价却写的是172.75万元,可当她提出更正的要求时,却遭到了售楼方的拒绝。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江南君随后进行了调查采访。
投诉:房屋总价和合同价相差20多万元 据章女士讲述,今年的5月份,她在南昌的城泰湖韵天成楼盘看中了一间商铺,面积为103.66平方米,总价是195.5万元。
选定之后,她按照售楼部的要求交了10万元的定金。
然而,就在她正式与售楼方签合同时,却发现了一个问题,合同价上写的却是172.75万元,对于这之间20多万元的差价,她疑惑不解。
“他们说合同里只能签172.75万元,但是我交钱必须得交195.5万元。
”章女士说,她就此多次找到售楼方,询问那多出的那20多万元为何不写在合同里。
售楼方的回答是“那是涨价的钱”。
对于售楼方的回答,章女士还是不理解,商铺涨价是没错,可实际交付的购房价为什么就不能与合同价一致呢? 章女士希望售楼方把实际交付的购房价签在合同里面。
然而,尽管与售楼方协商多次,但她的要求依然被拒绝,无奈之下,她打算放弃购买商铺,可这个时候,新的问题来了。
“他们说如果退款就是我违约,就不给我退定金”。
售楼方:“阴阳合同”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随后,江南君陪同章女士来到了城泰湖韵天成售楼部了解情况。
对于章女士觉得诉求和质疑,销售人员称,他们和章女士谈好的价格是195.5万元,172.75万元是两年前在房管部门的备案价。
“这个价格也是前两年的价格,现在你也看到了,这两年南昌的房价也涨得很快,我们不可能还按照前两年的价格卖。
”销售人员向记者透露,对于合同价与购房价不一致的现象,已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房管部门: 将联合相关部门一起调查 那么,开发商的这种销售方式是否违规呢?昨日江南君将此事反映给了南昌市房管局。
该局开发处黄处长表示,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对该楼盘进行调查处理。
针对此事,北京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舒瑶瑶也表示,合同金额应是开发商和消费者最终确定的购房款的金额。
像章女士所遭遇的实际购房价不等于合同价,且相差20多万元,开发商就是变相涨价,且有逃税的嫌疑。
最终,在江南君的介入下,城泰湖韵天成售楼部的销售人员表示,将尽快给章女士一个解决方案。
对于此事的最终结果,我们将继续关注。
记者手记: 让监管成为“有牙的老虎” 自江南都市报启动南昌楼市乱象大调查以来,三部维权热线热度不减,被投诉的楼盘数不胜数。
但最典型的乱象莫过于“阴阳合同”、“捆绑销售”和“霸王条款”。
在住建部等7部门整治房地产乱象的高压态势下,南昌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却依然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道,变着戏法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