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发生剐蹭在所难免,出了事故本该双方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可是前不久,吉林长春市民田先生遭遇的一起追尾事故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发生事故后,肇事司机说要回车上取驾驶证,却一脚油门逃离了现场,我要曝光这个不负责任的司机。
”7日,田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表达了其想悬赏2000元钱寻找肇事司机的想法。
路上被追尾后车司机逃离现场2018年11月6日1时40分许,田先生和朋友王先生等3人在饭店用餐后,开着一辆丰田牌黑色私家车沿着西城大街由南向北行驶。
“我是该车车主,当晚我喝酒了,王先生没有喝酒,由他开车送我们回家。
”田先生说。
当车行至新城大街与连云港路交会处以南约200米处时,突然发生意外。
“我就听见‘哐’的一声,同时车身一震,在我们后方行驶的一辆蓝色货车把我们的车追尾了。
”据驾车的王先生回忆,事发地点有两排车道,事发前两车均靠慢车道由南向北同向行驶,两车车速均不快,“我们的车尾部被撞变形,车后框碎裂,就赶紧拍摄了事故现场的照片。
”田先生回忆,当时从肇事的蓝色货车上下来4名男子,其中司机年约30岁,头发较长,质疑田先生喝酒了。
“我的确喝酒了,但我坐在副驾驶位置,开车的是我朋友,你也看到了我是从副驾驶位置下来的。
”田先生说。
在接下来的交涉中,田先生得知对方只交了强险,便提出自己的车损情况较重,即使在小修配厂修也会超过5000元。
“他们不认可,说花不了那么多钱。
”田先生见蓝色货车上几名男子态度变差,担心对方在商议和解的过程中失联,便提出要看长发男子的行车证和驾驶证。
“长发男子口头答应给我拿证件,可当我朋友打电话报警时,该男子却回到车上直接开车逃离了现场。
”田先生说。
发生事故时肇事车处于查封状态这令田先生等人十分意外,想开车追赶该肇事车,考虑到要保护现场,无奈只得留在原地等待交警。
7日15时许,记者联系负责该起交通事故的朱警官,朱警官表示此事属实,已经认定追尾的蓝色货车为全部责任。
“开始能联系上肇事司机,但是他一直没有出面,后来电话联系不上,我们多方联系过该肇事货车的原车主,他们表示肇事司机王某龙出车去了南方。
由于田先生着急走保险理赔,要求我们出具责任认定证明。
”朱警官说,目前警方正在查扣该肇事车辆。
记者从田先生出示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上看到如下内容:“调查交通事故得到的事实:2018年11月6日1时40分许,王先生驾驶的吉AC38W2丰田牌车沿新城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月伴林湾前,其车后部被同向行驶的吉J99288号大货车撞坏,致车辆损失,吉J99288号大货车逃逸,经查吉J99288号大货车处于查封状态。
逃逸的吉J99288号大货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该肇事货车处于查封状态,不允许上路,这可能也是他肇事逃逸的原因。
”田先生说。
记者尝试联系王某龙,接听电话的男子称其姓李,经营一家门市,王某龙经常来其店里闲聊才认识的,两个多月前王某曾借其手机打过几个电话,至于王某龙的其他事情不了解。
修车花费逾万前车车主欲追讨公道记者随即按照田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到原车主齐先生。
“这辆车我已经卖掉五六年了,买家又多次转手卖出,虽然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过户,但是有协议书。
”齐先生不愿多谈,只为记者提供了一个电话号码。
记者拨通该电话后,接听的男子自称姓张。
张先生表示,王某龙去南方之前和他们说过开车追尾丰田车的事,不过却是另外一个版本:“王某龙和我们说当日发生追尾后,丰田车上的几个人包括司机都喝酒了,当场提出让他不用负责可以开车走,没想到对方酒醒后又追讨责任。
”对此,田先生很愤慨:“报警的人是我,我喝酒不开车,开车的朋友没喝酒,如果王某龙对此有异议可以当场或一定时间内要求交警调查我,他时隔几天后‘反咬一口’提出质疑算什么,现在失联又算什么。
”田先生介绍,自己开车6年多时间,曾经有过剐蹭其他车辆的经历,有两次都是剐蹭到停在路边的车,自己均按照车上所留的电话联系车主主动承担责任。
“现在4S店修车的11460元费用已经通过保险公司走‘无法找到第三者’程序,虽然全部理赔,但是我次年的保险费用将不再享受打折待遇,要多花6000余元。
”田先生认为,王某龙肇事逃逸和恶意失联的行为很恶劣,“我宁可不要王某龙的赔偿,我还愿意拿出2000元征集有价值线索,希望能曝光王某龙,查扣肇事车并吊销其驾驶证,让其承担应有的责任。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的马骏骐律师表示,王某龙的行为涉嫌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应行政处罚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田先生可以向王某龙主张赔偿责任,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偿,不足部分由驾驶员和车辆所有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或者要求己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由己方保险公司代位追偿。
马骏骐律师建议,发生类似情况,车主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报保险公司出险。
自行拍摄事故现场照片,保留对方车辆的车牌信息、对方车辆驾驶员驾驶证信息及行车证信息,利用这些证据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是该起事故的知情人,或能提供吉J99288号蓝色大货车或王某龙的相关线索,请联系朱警官,电话为15568896632,或联系田先生,电话为15043024769。
(转自长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