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8月11日讯(记者卢成汉 通讯员王治凯 许文建 宿岑 黄李鸣)装着瓶装液化气上路,明明没有办理过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却谎称有证到期正在续办。
8月10日,青山区城管部门识破送气工的谎言,依法立案处理。
据了解,该送气工日前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这是该区一个月内因违反燃气销售储存规定被拘留的第2人。
10日上午,青山区城管执法督察大队直属一中队接举报,青山镇街长阳路36号(船厂夜市停车场)有辆货车上存有液化气瓶,怀疑是无证运输。
城管执法队员到达现场,要求当事人方某打开车厢查看,方某辩称自己是合规车辆拖运液化气的,在执法人员的一再要求下打开了车厢,车厢里有4只14.5公斤的液化气瓶,均为实瓶,共计58公斤。
方某声称自己的车一直有《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城管执法队员要求出示。
方某又说证件刚刚到期,原证件资料交到相关部门去续办了。
城管队员当即向承办该项证照的青山区城管执法局运输管理科核实,工作人员将货车牌号输入系统查询得知,该车从未办理过《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此刻,方某才承认撒了谎。
经查,方某是武汉石化石油液化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送气工,车厢内的液化气均是在该公司充装的。
他心想用货车拖瓶装液化气送和卖都方便,便怀着侥幸心理上路了,没想到刚卖了几坛子气就被城管查了。
青山区城管执法局燃管办负责人称,专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要有温度控制和气瓶隔离设施,而气瓶在运输中没有任何保护和隔离,长时间高温下,再加上碰撞,极易发生爆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方某的行为已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青山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其后移交公安机关,方某对自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10日,青山警方对方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