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当事人继承了房产,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时,遇到各种难题,无法顺利完成过户的情况。
我们对其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梳理,供大家参考,在今后办理类似手续时,可以少走弯路,节省些时间和精力。
办理房产继承时,一份重要的、甚至不可或缺的文件,就是“继承权公证书”.提醒一下,法院的判决书也有相同的效力。
继承权公证书是在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时,需要提交的,怎么获取这份文件呢?首先,应当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和房产权利证书;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3、亲属关系证明。
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公安机关证明。
居民可以到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
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4、对有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5、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6、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法定继承不需要提供)。
继承权公证书办理流程如下:1、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处一般会提供空白表格2、提交前述的证明材料承办公证员在对《公证申请表》和我们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方便查询进展情况。
公证员会对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实,重点对房产、亲属关系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
在公证处承诺的期限内,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继承权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