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坊发布5月1日消息,河北省廊坊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实行区域差别化户口迁移政策,首都周边城镇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为基本落户条件,同时全面放开人才落户条件。
《意见》提出,到2020年,廊坊市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9.9%左右。
到2025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预计达到60%。
针对廊坊特殊的地理区位,廊坊在户籍管理上划分首都周边城镇(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固安县、永清县)和非首都周边城镇(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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