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室内质控制度第一条 各专业组应全面开展室内质控工作。
第二条 各实验室必须将室内质控工作贯穿到日常检验中,质控方法可根据具体测定项目不同自行选择,根据国内外质控技术发展趋势逐步完善。
第三条 每天室内质控标本需与病人标本同时测定,只有当质控结果达到实验室设定的接受范围,才能签发当天的化验报告。
第四条 当室内质控结果出现失控时,需仔细分析、查明原因,若是真失控,应该在重做的质控结果在控后,对相应的所有失控的患者标本进行重新测定,方可发出报告;若是假失控,病人标本可以按原测定结果报告。
第五条 质控品的保存由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 质控品检测的全过程需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执行,不能任意更改。
第七条 更换质控品应在前一批号未使用完之前,以保证新、旧批号同时使用一段时间,不得使用过期的质控品。
第八条 实验室每月末要对当月的室内质控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并与以往各月的结果进行比较,制定下一个月的质控计划。
将质控原始数据及质控图汇总整理后存档保存。
第九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每日需对冰箱、温箱等常规设备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条 科主任将不定期抽查室内质控开展执行情况,并组织质量和安全管理小组人员进行分析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