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初创期间起步不易,个别商家却动歪心思“走捷径”,企图通过“刷单”获取“好评”,然而“刷单”本身是虚假宣传行为,已构成违法。
8月30日,记者从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一起事发乐从的“刷单”卷款案于近日被曝光,为企业内部管理敲响了警钟。
近日,乐从市场监管所接到多宗关于辖区内某家具企业订单不发货、退款被拒绝的消费投诉。
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开展全面核查与妥善处理。
经深入调查,涉事企业为传统生产企业,为拓宽市场渠道,于2022年底在知名电商平台设立网店,同时委托“李某”作为网店运营负责人。
今年5月,该企业突然发现“李某”卷走了超过10万元的货款,并且无法联系。
随着网店运营负责人“李某”的失联,企业开始陆续收到大量消费者投诉,内容涉及订单未发货、退款申请被拒绝等。
在其后的调查发现,“李某”在运营期间,为追求业绩速成,擅自实施“刷单”行为,虚构销售数据,且未兑现对刷单者的佣金承诺,最终引发了这场风波。
企业负责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李某”运营企业网店期间产生的消费投诉,企业已对接相关消费者,提供了发货或退款的处理方案,由消费者自行选择,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由企业全额垫付。
乐从市场监管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在“李某”运营期间存在的“刷单”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该案件中,企业网络销售平台因运营负责人卷款逃逸,导致订单不发货、退款被拒绝等引发大量投诉,且存在非法“刷单”等问题,为企业内部管理敲响了警钟。
乐从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提醒,企业在拓展新业务领域时,必须高度重视合作伙伴的选择与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确保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对于参与“刷单”等不法行为的人员,应知晓“刷单”属于违法行为,切勿为了一时之利而卷入其中,触犯法律“红线”。
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保持警惕,仔细甄别商品信息,要特别留意评价“出其一致”都是好评的网店,避免落入“虚假评价”等消费陷阱。
接下来,乐从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为营造公平、透明、健康的网络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文/顺德融媒记者邓海霞 通讯员王雯图/部门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