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9月13日消息,联创股份于2024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401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2年11月公司对外披露了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3刑初1号《刑事判决书》,2023年10月披露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刑终354号《刑事裁定书》。
上述判决认定公司此前收购的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前股东孔刚等涉案人员在收购股权事项中存在合同诈骗行为,导致公司获取的上海鏊投财务报表信息错误,公司已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