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土地篇(中)46本市农户禁止建房的情形有哪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或者对原有住房进行改建、扩建或者翻建:(1)拥有多处宅基地的;(2)已有宅基地上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等情况,未按照规定完成整改的;(3)将原有住房出售、赠与他人,或者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将原有住房改为经营场所的;(4)离婚户对宅基地及住房权益未处置完毕的;(5)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47本市农户建房的用地面积标准是什么?本市农户建房的用地面积标准是:(1)对5人户及5人以下的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2)对6人户及6人以上的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区政府可以在上述标准范围内,根据户内人数情况,确定宅基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的具体标准。
48本市农户建房的建筑占地面积计算标准是什么?本市农户建房的建筑占地面积计算标准是:(1)室外有顶盖、有立柱的走廊的建筑占地面积,按立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2)有立柱的阳台、内阳台、平台的建筑占地面积,按立柱外边线或者墙体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
(3)无立柱、无顶盖的室外走道和无立柱的阳台不计建筑占地面积,但不得超过批准的宅基地范围。
49本市农户建房的间距、层数和高度标准怎样?村镇规划对农户建房的间距、层数和高度标准有规定的区域,按照村镇规划执行。
村镇规划尚未编制完成或者虽已编制完成但对农户建房的间距、层数和高度标准未作规定的区域,间距、层数由镇(乡)人民政府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房屋檐口高度不得超过10米,屋脊高度不得超过13米。
50本市农民进城镇集中安置地块土地出让有什么具体规定?本市农民进城镇集中安置地块土地出让的具体规定是:农民进城镇集中安置地块土地出让起始价,按照拟出让地块所在区域同类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安置地块可采取定向方式出让。
经约定,安置地块土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50%,最迟在两年内全部缴清。
51本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风貌管控的要求是什么?加强对农村平移集中居住点建房风貌的管控,保持乡村风貌和建筑肌理。
根据《上海市郊野乡村风貌规划设计和建设导则》《上海市村民住房方案图集》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平移集中点风貌和建筑设计,实行乡村规划师和乡村建筑师制度,提供风貌统一的农房设计图纸。
推进农村平移集中点建房统一规划、统一设计、自主联合建设,对不符合本市乡村风貌建设导则的不予批准,不予享受基础设施配套补贴和节地政策补贴。
52本市进城镇集中居住的实物安置面积怎样计算?计算口径是:4人及4人以下户不超过180平方米;人口超过4人的,可按照每人20平方米标准增加建筑面积。
各涉农区可结合实际,确定安置房套型面积,但实物安置面积最多不得超过规定上限20平方米。
53本市农村平移集中的建房标准是什么?农村村民建房应遵循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其中,宅基地面积按照5人及5人以下户不超过140平方米、6人及6人以上户不超过160平方米执行;房屋建筑占地面积按照5人及5人以下户不超过90平方米、6人及6人以上户不超过100平方米执行。
农村村民建房檐口高度不得超过10米,屋脊高度不得超过13米,层数不得超过3层,并取消农业辅房。
原合法发证面积超过现有规定建筑面积标准的,宅基地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与原合法面积之间的差额部分以货币化方式补偿。
54没有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