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梯两户,约定“共有共同使用”的楼梯产权却只给了一方?因为与“共用”楼梯相连的上楼后门被封堵,邻居不让从楼梯通行,四川隆昌市的赵某一家一度有家难回。
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赵某一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
此事经红星新闻报道后,隆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及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地调查核实后表示,赵某和邻居郑某的楼梯应共同拥有、共同使用,对此前产权证上的图将楼梯划到郑某一边的问题,将予以纠错。
但时隔近两个月,问题仍未得到纠错。
“纠错为何要双方申请?”11月18日,赵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近两个月以来,他多次找过隆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和自规局及镇政府,得到的答复是纠错需要双方申请才能解决。
为此,他在一个多月前写了申请,但至今自规局仍称在让镇政府及国土所做郑某的工作。
在他看来,郑某不可能申请纠错,楼梯产权只划给郑某的错误应“谁弄错,谁负责”,由此前的房管部门负责或协调纠正。
事件回顾:楼梯产权只给邻居部门调查后表示将纠错2010年年初,赵某夫妇在隆昌胡家镇付家桥市街买下两层二手房,房屋一梯两户,上楼楼梯在门面后。
据此前房主和郑某在建房时的协议,楼梯属双方“共有共同使用”。
赵某家上楼,是通过门面后的共用楼梯。
房屋买下后,因门前空坝、化粪池使用等,家人和郑某家起了纠纷。
赵某提起诉讼后,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
“2019年上半年,住在里面的父母突然发现(上楼的)后门打不开了。
”当时在外务工的赵某夫妇说,家人询问邻居,郑某一家竟称楼梯是自家的,不让赵某一家经过。
无奈之下,父母搬回老屋居住。
2020年年初,赵某夫妇回家过年,发现上楼的后门仍打不开,被郑某家用钉子封堵了,“有家回不了。
”赵某妻子称,该后门此前被邻居郑某家封堵。
为此,赵某再次提起诉讼。
2020年5月,隆昌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赵某从门面后门通行上楼,郑某不得阻碍和堵塞其通道。
法院还查明,房屋所有权证明确该楼房楼梯归郑某所有。
本以为问题就此解决,但2021年9月,因郑某使用共同墙壁在楼顶建房,并将赵某家上楼顶通道堵死,双方再次发生纠纷。
赵某家和郑某家使用共同墙壁的房屋。
在赵某夫妇看来,要彻底解决双方纠纷,必须先解决楼梯产权的问题。
随即,他们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此事。
随后,隆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及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前往赵某、郑某家,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并不是法院判决认定了,就是他(郑某)的,这都可以变更的,有错就纠正。
”隆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市场管理股相关负责人表示,产权证上,楼梯面积分摊了,但在产权证图上却划到郑某一边。
因产权登记相关职责已全部划转至自规部门,下一步将由自规部门进行纠错。
隆昌市自规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两家楼梯应“共有共用”,任何一家都不能阻碍。
“错了该纠正就纠正。
”该负责人说,下一步纠错须重新测绘。
房主疑惑:时隔近两个月仍未纠错纠错为何要双方申请?赵某介绍,在相关部门现场调查的同时,他还向法院申请了执行,解决楼梯被堵的问题。
法院此后回复称,被执行人已将上楼通道打开,案件执行完毕。
“但楼梯产权纠错没解决,找了(隆昌市)自规局和(胡家镇)国土所,他们要我写申请,申请复查。
”赵某说,为此,他写了申请,但相关部门又说还需要郑某也写复查申请。
在交了申请一个多月后,11月17日,赵某再次找了隆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和自规局,但房地产事务中心让他找自规局,自规局又称正让胡家镇政府及国土所做郑某的思想工作。
“做工作,是需要郑某把产权证拿出来,然后复查修改。
”时隔近两个月仍未纠错,让赵某疑惑的是,纠错为何要双方申请?在赵某看来,郑某不可能把产权证拿出来申请纠错。
“这是个死路,他不可能(把产权证)交出来。
”赵某认为,产权上的错误是此前的房管部门造成的,产权的问题应“谁弄错,谁负责”,由此前的房管部门负责或协调纠正。
为了避免以后双方再次发生纠纷,赵某希望产权上的问题能尽快得到纠正。
官方回应:变更登记需双方自愿申请目前正在做另一家的工作为何纠错需要双方申请?“变更登记,要求是自愿申请。
”11月18日,隆昌市自规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两家人是共用一宗地,就必须要两家都申请。
目前,赵某一家已申请。
对于赵某担心郑某一家不愿交出产权证和申请的问题,该负责人说,有错就必须纠正,但他们也不能强制。
目前,自规部门正让胡家镇政府及国土所做郑某一家的思想工作,让他把当年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交出来,然后再重新测绘,进行面积分摊、换证。
“(和郑某家)谈过两次,他口头上认同,心理上有点抵触,这需要点时间,多谈几次。
”该负责人还说,这一错误是“产改”时,因作业单位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产权证上没完整体现楼梯的归属。
对于赵某认为的“谁弄错,谁负责”,应由此前的房管部门负责或协调纠正,11月18日,隆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市场管理股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产权登记相关职责已从他们部门全部划转至自规部门,纠错应由自规部门进行。
“自规局今天又和镇政府联系了,请他们做郑某一家的工作。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他们将与自规部门协调纠错的事。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有家难回!共用楼梯被邻居堵塞 房主质疑楼梯产权为何只给对方?官方回应共用楼梯产权只给邻居,被堵后有家难回 官方调查核实:楼梯共有共用,将纠错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编辑 彭疆(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