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江西抚州市临川区罗针镇居民即使长期不在家,一吨水没用,也需缴纳“最低消费”96元。
该网友表示,罗针镇的自来水公司要求每户每年最低消费60吨,每吨1.6元,共计96元,一吨水不用也要交这些钱,超过另外加算。
他认为这笔费用很不合理,罗针镇大多数人在外务工,只是逢年过节回家,用水的日子不长,用的水量也不多,根本用不了60吨水。
根据临川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承担罗针镇自来水业务的是抚州市临川区罗针镇新建自来水厂(简称“罗针水厂”),是个人独资企业,主要担负罗针镇1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65个村民小组,约4.8万人的居民生活用水。
罗针镇政府调查后回复该网友称,罗针新建自来水厂每年收取最低消费96元一事属实。
临川区罗针镇由临川区罗针新建自来水厂供水,根据抚州市临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临发改字(2020)40号文《关于制定临川区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确定我区农村自来水价实行两部制。
用水单价最高限价2.0元/吨,基本水量不超过3吨/月,超过3吨按实际用水量收费。
其次,罗针新建水厂为保证运营,最低用水收费标准为96元/户。
因自来水厂定价管理不在镇政府职权范围内,建议诉求人可以向临川区水利局和临川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反馈咨询。
综合临川区人民政府官网信息,临川区罗针水厂设定的“最低消费”相当于5吨/月,超出规定的“基本水量不超过3吨/月”。
7月10日晚,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新建水厂违规收费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