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报,看到一篇关于"税"的评论,主要是表达对税务局提出的"为纳税人服务"这一口号的不满。
作者质问有两点:一是现在主要是企业,尤其是国企在纳税,个人纳税能有多少?二是个人纳税这一块,有钱人纳的税多,是不是政府机构就只为有钱人服务?文章能上报,多少代表了一种"舆论导向"。
只是这种"导向"未免会把人越导越糊涂。
按1994年开始实行的新税制,增值税成为我国税收的大头(近年层出不穷的增值税发票案即与此有关)。
所谓"增值税",看似由工商企业缴纳,与个人无关。
但税法明确说明:增值税属价外税,增值税税款由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可以更鲜明地体现增值税的转嫁性质——不是经营者创造了税收,而是消费者负担了税收。
在零售环节向消费者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为适合我国群众的消费心理,价格和税金不再分开标明,但这时的标价实际上是价格和税金的总和——税金是由消费者承担,商场不过代收而已。
现行增值税基本税率是17%。
也就是说,当我们购物时,每购买100元的商品,我们实际上为商品付出了83元,而另外缴纳了17元的税款。
然而,当这种纳税行为和纳税人身份被有意无意地遮蔽时,有多少人能知道自己每天都在纳税?在支撑着政府财政?常有人指责国人缺乏纳税意识,这话不假。
我国每年偷漏税高达上千亿。
人们对纳税普遍持漠然态度。
这既表现在当一般收入者在需要纳税时态度多被动,心不甘情不愿外,也表现在人们对社会中不断的逃税丑闻不在意。
至少,人们很少具有发达国家公民普遍具有的纳税人的自豪感,很少持有"逃税可耻"、"逃税者是不尽公民义务的败类"等观念,所以,一位大明星逃税远不及耍脾气罢演罢唱更激起社会公愤。
这里,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国人为什么普遍缺乏纳税意识?我们为何纳税?我们为何纳税?在现代社会中,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