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人民政府批准,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二、 苏园土挂(2019)01号地块出让及开发要求1、该地块上项目须设置不少于2000㎡的食堂,2021年5月之前建成并将产权无偿移交政府指定单位。
2、该地块上须配建用地面积不少于2500㎡、建筑面积不少于100㎡管理站房的公交首末站一处,建成后停车场地无偿移交政府指定单位使用,管理站房产权无偿移交政府指定单位。
3、该地块上项目建成后,不少于全部计容建筑面积扣除无偿移交部分后剩余计容建筑面积的30%的建筑须由竞得人长期持有经营,不可分割出售;其余可分割销售。
4、该地块上项目竣工后,如因公共利益需要,受让人同意政府无偿使用剩余未开发利用的地下空间。
5、该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84万元,如竞买人选择以美元或港币支付的,则保证金为美元165万美元或港币1265万元。
三、竞买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
竞买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2、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社会法人信用审查报告。
3、竞买人土地出让金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