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靖远县坚持把城乡拆违治乱工作作为改善市容村貌、建设美丽城乡的重要抓手,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破、中心带动、同步开展”的思路和“控新治旧、分类施策、部门联动”的原则,聚焦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五管齐下,多措并举,扎实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有效实现了“控制增量、消除存量”的目标要求。
一是突出严密抓部署,着力构建推进落实机制。
精心安排部署,成立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补充强化城市综合执法力量,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安排,重点针对主次干道沿线影响城市形象的各种乱搭乱建进行排查认定、宣传动员、组织拆除,通过日排查、周督查、月汇总考核等形式,强化督查跟进举措,有效推进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突出防控抓宣传,着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阵地作用,创新方式,加强宣传,每年开展广场集中宣传活动2次,发放《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通告》《致广大群众一封信》10万余份,流动车辆宣传60余天,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有关法律政策。
同时,畅通“12319”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发现防控违法建设苗头,加强违法典型公开曝光力度,使禁违拆违治违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了人人参与、全民皆兵的治乱氛围。
三是突出精细抓摸排,着力推进网格巡查制度。
对全县18个乡镇3个园区各类违法建设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摸底、登记、造册、建档,做到违法建设底子清、情况明、信息实。
将县城主城区划分为北城、东关、西关、南街、靖乐渠改造工程规划5大片区48个网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范围的管理制度和城区街道普遍查、重点区域经常查、重点时段及时查的“三查制度”,不断加大网格巡查、发现、制止、查处力度,做到了城区内全天候、无缝隙、全覆盖监管。
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早发现、快拆除、严打击”。
2016年以来,共排查出违法建设47家,建筑面积12234平方米,今年以来排查新增违建281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依法拆除。
四是突出重点抓拆违,着力破除违法建设顽疾。
坚持“拆字当先、凡违必拆”,聚焦违法建设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通过督促自拆、协助拆除、强行拆除等方式,有力拆除了一批严重影响市容村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
先后制止乌兰镇西滩村、东大街等多处违法抢建行为36次,拆除超层违法建设1320平方米,封堵文化局家属楼、二中家属楼住改商8处,拆除水岸花都、恒丰花园等住宅小区内绿化景观带违法构筑物5处340平方米,拆除师范家属小区、三滩镇违法搭建彩钢棚4000平方米,特别是对鹿鸣园、109国道银三角沿线区域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店外经营等多年顽疾进行了地毯式清理,全面掀起了控违拆违的新高潮,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力。
五是突出专项抓治理,着力提升城乡整体环境。
坚持“拆”“治”并重,结合创城建设,聚焦城乡环境建设重点部位,积极组织开展了环境卫生、门头牌匾、户外广告、露天烧烤、马路市场、僵尸车辆、油烟污染、渣土拉运等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整治提升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两年来累计清运垃圾20万吨,拆除河道违法建设16处9000平方米,拆除公路、市政道路沿线户外广告牌3012个,规范门头牌匾302户,清理城区墙体喷绘1962处11420平方米,清理店外店2017户,整治清理流动商贩6000多人次,查处渣土运输车辆2825辆次,取缔烧烤摊点49户,改造提升油烟净化餐馆152户,清理僵尸车辆87辆,城郊、沿河、沿路等重点区域环境面貌和城乡环境秩序得到了有效改善。
作者:王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