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6日讯 新房装修本就不易,既要选择规范的家装公司,还得隔三差五“监理”,可就这样,装修公司依然有“空”可钻。
家住青岛市北的苗女士喜提新房,签了装修公司,一切都在顺利进行,可她却总觉得不对劲。
苗女士发现,自己找的装修公司不够“诚信”:一是多算用料,包括卫生间、厨房的地面瓷砖、墙砖、橱柜等均多算面积,并以该误差系“行规”来忽悠她;二是以次充好,明明用的是中密度木粉板,价格却按实木板计算。
由于苗女士手中没有施工图和设计图,与装饰公司多次协商未果,2019年11月,苗女士辗转来到崂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要求装饰公司退还多收的装修费7万元。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对苗女士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由于苗女士手中并没有设计图和施工图,仅有一张效果图,而当初的设计师也因故离职,给调解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为此,工作人员会同装饰公司对工程量进行现场测量,结果证明苗女士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而商家此时也改口说可能是工作人员误算,公司监理也没发现,非故意行为,消保委工作人员对商家以“行规”为由多收费的说法提出严厉批评;针对以次充好问题,尽管苗女士手中没有设计图和施工图,装饰公司理应提供,并应按实际用材的市场价格计算,最终,为苗女士挽回损失54000元。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装饰公司不提供设计图和施工图,竟以“行规”为由多算工程款,还以次充好,鱼目混珠,内设的监理形同虚设,本案说明,家庭装修选择规范的装修公司固然重要,但亲力亲为、全程监理不可或缺,“甩手掌柜”要不得。
商家疏忽丢地板消费者理应索赔2017年10月,消费者周女士花费35000元在崂山区某装饰商场,全款购买了一款实木地板,因不着急使用,双方约定将地板暂存在商家仓库,待使用时,消费者提前一周联系商家提货并安装。
周女士这一放,就是两年。
2019年9月,周女士打算铺装新房地板,联系商家要求提货,商家同意提货。
但第二天,商家工作人员称地板找不到了,想升级赔偿另一款地板给周女士。
周女士不同意,认为商家将自己的地板二次销售,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赔偿30000元,因双方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于是投诉到青岛市崂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接到投诉后,区消保委的工作人员通过与周女士以及商家交流沟通,双方对地板丢失一事均无异议,但对纠纷解决的方案达不成一致。
消费者认为商家属于欺诈,坚持要求退货,并赔偿30000元;而商家解释公司确实不是主观故意,只是由于仓库物品太多,加之该地板存放期限较长,工作人员将地板与其他库存商品一起处理了,因确实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和损失,商家承诺给消费者更换一款品质更好的地板,并给予4000元补偿,但遭到消费者拒绝。
根据双方分歧,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组织了多次调解,在排除商家欺诈行为后,主要围绕赔偿数额,包括退还购买地板款、35000元货款两年的资金占用费、重选地板导致延期入住损失以及维权所支出的交通、通讯、误工等合理费用进行协商。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商家退还周女士购地板款35000元,并赔偿周女士8000元。
记者了解到,该案的实质是合同违约,即商家没有按照与当事人的约定和承诺,妥善保管好周女士的地板,导致地板遗失。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本案中,由于商家的过错导致了消费者的财产损失,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同时,商家没有侵占财产的故意,丢失地板是管理上的过错或过失造成的,不构成消费欺诈。
至于损失赔偿数额,由于消费者是弱势群体,加之是受害方,在资金占用费计算上,调解人员参照国有银行定期贷款最高利率,同时,在延期入住、维权成本等方面也做出了倾向消费者的提议,最终得到了双方的认可。
“家装”霸占多地消费维权黑榜 装修都是一个家庭中非常重要的事情,房屋的装修质量关系着使用的舒适性。
而在这个过程中也极易出现问题,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除了省内发布的典型案例,在青海省、湖南省发布的消费典型案例中,都有“装修”的身影。
据青海省消协发布的案例,消费者张女士投诉,称其3月份在某建材馆购买了一款壁布用于家庭装修。
装修后,发现墙面壁布多处均有不同程度的小鼓包,非常影响整体效果。
消费者与负责壁布张贴的经营者以及装修公司进行多次沟通,但经营者与装修公司相互推诿,协商无果。
最终,经现场调查,专家评定消费者家中壁布出现小鼓包,是由于壁布张贴前,墙面处理的不够达标所致。
同时,因前期墙面处理是壁布经营者与装修公司共同负责,所以最终认为,此次壁布问题的责任应由壁布经营者和装修公司共同承担。
后经调解,壁布经营者与装修公司承诺,将按照消费者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装修“避雷指南”装修风格五花八门,装修纠纷更是多种多样,记者整理了以下几种比较常见的“房屋装修”纠纷问题,给各位提前“避雷”:一、因装修价格虚高要求返还装修差价及占用利息风险 二、因装修质量问题拒绝收房或解除合同三、装修书面文件不全,全套设计、施工图纸是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四、合同材料价质标注不明 合同内需要标明使用材料的品牌、等级、部件五、拆改结构责任不清六、找“游击队”施工质量难以保障,业主装修一定要找正规的有资质的企业在装修时,为减少矛盾和纠纷的产生,建议各位业主寻找规范的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亲力亲为、全程监理不可或缺,要不得“甩手掌柜”。
闪电新闻记者 郎坤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