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们第一直播室接到的报料电话来看,有的业主买了房,迟迟未能收楼、有的业主遭遇房产中介强行提供代办服务和担保服务,还有的业主虽然顺利入住,但是物业公司滋扰业主正常生活。
针对这些问题,大亚湾区房管局日前发布信息,提醒市民在如遇到住房市场以下9类情形,可以向区房管局进行举报。
1.在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中,违背购房者意愿,应用胁迫和违法方式将没有竣工、质量不合格的房子强行交付给买房者的。
2.房产中介企业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方式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等,违规提供“首付贷”“房租贷”“假流水”服务等。
或者以暴力手段垄断房源,恶意操纵房价、房租,非法侵占或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的。
3.小区物业公司勾结社会闲杂人等,滋扰业主正常生活,或者是有组织地用暴力方式阻止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如未达成交接协议、不服从政府协调、不走司法途径强行进行物业交接引发冲突。
4.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委员权钱交易损害业主利益。
如行贿受贿、暗箱操作选聘物业公司和介绍小区工程项目等。
5.干扰和破坏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
如在小区通过微信群、QQ群或其他方式散布不实谣言,抢夺票箱,误导或阻止业主投票等。
6.采用非法手段信访,非理性维权。
如煽动业主采用堵路、堵车、堵门等方式群体信访,到政府机关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等。
7.强制收取业主或单位钱财。
如敲诈业主或其他单位钱财、运用不法手段催缴物业服务费、纵容违法装修等。
8.无证经营的黑物业公司。
如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电工、消防、工程等专业人员无证上岗等。
9.其他长期存在投诉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
此外,我市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又有新举措,今后市民买房前可先查开发商资质。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了解到,《惠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办法》,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都将纳入信用体系,建立信用档案对公众公开。
房企将根据评价结果分为A-E五个等级实行差异化管理。
信用档案全面对外公示,方便市民及时查阅企业相关资质和奖惩信息作为有效的置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