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9 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动调整上海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
】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 0.5746 元。
天然气调峰 9E 系列机组,全年发电利用小时 300 小时以内的电量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增加 0.15 元;全年发电利用小时 300-500(含)小时以内的电量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增加 0.1 元;全年发电利用小时 500 小时(不含)以上的部分不再加价。
容量电价保持不变。
天然气热电联产发电机组(含小型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的电量电价为:全年发电利用小时 2500(含)以内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 0.5988 元,全年发电利用小时 2500(不含)-5000(含)小时以内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 0.5184 元,全年发电利用小时 5000 小时(不含)以上的电量电价执行本市燃煤发电基准价。
容量电价保持不变。
天然气分布式发电机组的单一制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 0.9372 元。